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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20%是一定要付的吗?

唐* 贵州-黔南 房屋买卖咨询 2018.03.03 16:13:46 8068人阅读

律师您好!今年本来看好了一套房,现在签了合同之后又不想买了,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20%是一定要付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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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法律对此类违约金并无强制性规定,当事人是可以在合同中自行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但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如果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因此,法院是否支持20%的违约金,应看当事人的实际损失而定。

2018-03-03 16:17: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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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合同的时候一般要约定违约金,特别是房屋买卖合同,一般涉及的金钱较多,加上房地产价格的波动较大,一旦一方违约,不管是买方,还是卖方,可能就会遭受较大的损失。但是,按照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中有约定违约金的,不是自主说好多少就行的,其范围还得根据法律的规定。于是,就有人担心要是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了20%的违约金不会被法院支持。
实际上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20%,违约金是有一定的范围,但法院是否支持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20%违约金,得视具体的实际情况而定。

2018-03-03 16:14: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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