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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夫妻双方考虑签订放弃探望权协议书,首先要确保是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进行协商。双方都应当充分理解放弃探望权的意义和可能带来的后果,避免一方受到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而签订协议。
(二)在签订协议时,需要明确约定这一放弃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例如,不能以损害子女利益为目的来放弃探望权,像为了逃避支付抚养费而假意放弃探望权这种情况就是不被允许的。
(三)即使签订了放弃探望权协议书,如果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抚养环境出现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另一方还是可以依法重新主张探望权。比如,抚养方有虐待子女、染上严重不良嗜好(如吸毒等)影响子女成长等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这条法律规定表明探望权是法定权利,虽然可以协议约定相关事项,但不得损害子女身心健康等权益。
2025-01-16 12:3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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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放弃探望权的协议书在特定条件下会生效。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依法享有探望权,这一权利不可轻易被剥夺或者放弃。
2. 要是双方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书面协议,其中一方放弃探望权,同时不违背法律与公序良俗,那这个协议往往是有效的。
3. 然而,要是之后直接抚养孩子那方的抚养环境对孩子身心健康不利,另一方就可以依法重新争取探望权。
4. 所以,在签放弃探望权协议书时得谨慎,要保证这是双方真实想法的体现,并且不会损害孩子权益。总之,对于放弃探望权协议书是否有效,不能简单判定,要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2025-01-16 11:13: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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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 探望权作为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权利,其存在具有法定性,原则上不能被随意剥夺或放弃。
2. 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放弃探望权协议书可有效。这个条件就是双方平等自愿达成书面协议,同时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
3. 即便有放弃探望权的协议,当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抚养环境对子女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时,另一方有权依据法律重新主张探望权。这体现了对子女权益保护的优先性。
提醒:
签订放弃探望权协议书时务必谨慎考虑,要确保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且不会损害子女权益。
2025-01-16 10:39: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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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放弃探望权协议书在符合条件时有效,不能一概而论认定其绝对有效或无效。
法律解析:
1、探望权是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权利,具有法定性。这一权利是为了保障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与子女的亲情联系、促进子女健康成长。所以不能随意被剥夺或放弃。
2、如果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书面协议,约定一方放弃探望权,并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这种协议通常是有效的。
3、即使签订了放弃探望权协议书,如果日后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抚养环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另一方仍然可以依据法律规定重新主张探望权。这体现了法律在保障子女权益方面的优先性。因此在签订放弃探望权协议书时必须谨慎,要确保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并且不会对子女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如果您对探望权相关的法律问题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的法律人士进行详细咨询,以确保您的权益和子女权益得到妥善的保障。
2025-01-16 09:49: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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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权是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权利,正常情况下不能被随意剥夺或放弃。然而,在一些情形下,放弃探望权协议书是有效的。首先,若双方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书面协议,约定一方放弃探望权,并且这个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与公序良俗,那么它就是有效的。其次,虽然有这样的协议,但如果之后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抚养环境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另一方还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重新主张探望权。所以在签订放弃探望权协议书的时候,一定要谨慎。这就要求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而且不会对子女权益产生不利影响。我们不能简单判定放弃探望权协议书绝对有效或者无效,而是要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解决措施和建议:
1. 签订协议前,双方要充分沟通,确保自愿平等,必要时可咨询法律人士。
2. 签订协议后,直接抚养方要积极营造健康的抚养环境,避免因抚养环境问题引发探望权纠纷。
3. 若情况发生变化,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再依法解决。
2025-01-16 09:30:4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