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云南法律咨询 > 昆明法律咨询 > 昆明工伤赔偿标准法律咨询 > 苏州工伤鉴定10级怎样拿到赔偿

苏州工伤鉴定10级怎样拿到赔偿

林** 云南-昆明 工伤赔偿标准咨询 2025.01.07 04:17:47 439人阅读

苏州工伤鉴定10级怎样拿到赔偿

其他人都在看:
昆明律师 工伤赔偿律师 昆明工伤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0级工伤赔偿涉及多个项目,相关方需明确各自责任及赔偿标准以保障职工权益。
1. 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需提供合法有效医疗票据等凭证。
2. 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期限依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确定。
3.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 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合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按江苏省规定执行。

为顺利获得赔偿,职工应向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机构提出申请,备好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材料,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

2025-01-07 11:27:04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 赔偿项目方面,10级工伤赔偿涵盖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多个项目。医疗费需凭合法有效票据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原待遇由单位按月支付,期限依诊断证明等确定。
2. 补助金标准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7个月本人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合同,工伤保险基金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江苏省有具体标准。
3. 申请赔偿时,要向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机构提出,备好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材料按程序办理。
提醒:
申请赔偿时注意材料准备齐全且真实有效,不同地区具体赔偿标准可能有差异,若遇复杂情况建议咨询我进一步分析。

2025-01-07 10:45:58 回复
咨询我

(一)对于医疗费赔偿: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要注意保留合法有效的医疗票据以及其他相关凭证,比如病历、检查报告等,这样才能顺利获得赔偿。
(二)关于停工留薪期工资:
    所在单位要按照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标准,按月进行支付。停工留薪期的期限通常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等来确定,单位不能随意缩短或延长该期限。
(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方面:
    数额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里的本人工资一般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四)涉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伤保险基金需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相关规定执行,要关注当地政策的具体内容。
(五)申请赔偿流程:
    向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机构提出赔偿申请,同时准备好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相关材料,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如此便能获得相应赔偿。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25-01-07 09:06:00 回复
咨询我

关于10级工伤赔偿,有以下要点:
1. 赔偿项目多样。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不过要准备好合法有效的医疗票据及相关凭证。
2. 停工留薪期工资方面,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所在单位按月发放,期限通常依据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来定。
3.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7个月本人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 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主动解约,工伤保险基金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按江苏规定执行。
5. 向用人单位和保险机构申请赔偿,备好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材料,按程序办就能获赔。

2025-01-07 07:17:02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10级工伤赔偿包含多项,涉及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按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相应款项,职工按程序申请并准备好相关材料就能获得赔偿。
法律解析:
1、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前提是要有合法有效的医疗票据等凭证,以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真实性。
2、停工留薪期工资由单位按月支付,且按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执行,期限依据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来确定,保障职工受伤期间的生活。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劳动合同期满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合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江苏省有具体标准。职工申请赔偿时,要向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机构提出,备好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材料。若对10级工伤赔偿相关问题存在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维护自身权益。

2025-01-07 05:53:05 回复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意见》(苏府[2005]117号)规定,对我市工伤职工的定期待遇标准进行调整、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相关数据口径(一)2013年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26955元。(四)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第29号令)和苏州市政府《关于贯彻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一次性工亡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计发基数为5118元/月,每人每月增加金额分别为单位按十级工伤标准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市社保中心。关于调整2014年度苏州市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通知苏人保规〔2014〕12号各市,各有关单位,由原用人单位按工伤职工调整前月伤残津贴的10%增加伤残津贴。(三)2014年7月1日起,工伤保险待遇中生活护理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付渠道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对象中,已参加工伤保险且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调整待遇所增加的资金由工伤保险基金列支;未参加工伤保险、参加工伤保险但不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五至六级工伤职工定期待遇调整所需资金,由用人单位按原渠道列支。四。五、执行时间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17日按上述规定赔偿后。(二)苏州市人均预期寿命82、调整标准(一)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在原伤残津贴基础上、调整范围2014年6月30日前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不包括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工伤职工)、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二。调整后的伤残津贴低于我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一级伤残增加290元,二级伤残增加280元、大部分不能自理和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月标准分别调整为2559元、2048元和1536元。符合以上第(一)、(三)项定期待遇调整的人员,按以上标准调整后,伤残增加270元,四级伤残增加260元,增加金额不足原待遇10%的。(二)五至六级工伤职工,与原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且难以安排工作的.16岁,由原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三)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40元,予以补足。三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工伤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