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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有哪些规定要求

赵** 上海-杨浦区 债务债权咨询 2024.12.26 07:53:16 343人阅读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有哪些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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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时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并符合以下几个必要条件:第一,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应当是合法有效并且已经到期的。这就要求该债权必须具备充分的法律依据,并且已经到了应该得到清偿或者履行的期限。第二,债务人应当积极地行使他的到期债权,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导致不愿或者未能及时有效地行使,由此导致其债务状况恶化而使得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受到损失。这里所谓的“怠于行使”是指债务人尽管具备行使到期债权的能力并且应当行使,但是却没有尽到其应尽的义务。第三,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并非是专属于他个人的权利,例如基于扶养、抚养、赡养以及继承等特定身份关系而产生的给付请求权等便不得被债权人代为行驶。最后,债务人未能积极有效地行使其权利的行为已经严重地影响了债权人对于自己债权的实际实现,也就是说,只有当以上所有条件都完全符合,那么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方得依法行使代位权,以切实维护自身应有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和损害。

2024-12-26 11:45: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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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知道怎么去使用那个‘代位权’吗,那就来听听我给你科普下这个事儿。这个所谓的‘代位权’其实就是在你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的时候,你可以拿别人的那部分财产来弥补。但是想要用这个东西的话,得先符合下面说的几个条件:
第一个就是,你得有那个‘债权’。而且,这个债权还得是合法的,时间也得已经过了。就是说,人家欠你钱,这个钱是合理的,并且他们的还款日期早就过了。这个条款的意思就是,你可以告他,而且你也有证据证明他们确实欠你钱。
然后,你说这个人他总是拖着不给,对你造成了损失。这里的‘不作为’就是指这个人应该要去做,但他并没有参加。而且,他欠的钱也不能仅仅局限于他自己的。比如说,那些抚养孩子、赡养老婆、接班人之类的给付款项,也是不能够使用这个‘代位权’的。
最后,这个人他拖拉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了你拿到欠款的可能性。这里就是为了确保他们的行为真的已经威胁到你了,你才能够去使用这个东西。
所以,如果你想动用这个‘代位权’来保护自己的权益,那么你需要同时遵守上述所有的条件。只要遵循以上几点,你就能合理地运用‘代位权’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2024-12-26 10:11: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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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让自己行使代位权,得具备几个基本的要求。
首先,就是你得要有个合法的债权,并且这个债权还得已经到了该还钱的时候了。就是你得有理有据地把这笔债给讨回来,而且对方得在期限之内答应给你钱才行。
第二点,就是那个欠你钱的人,他得不愿意去要他应该得的那份债,而且这种行为还得给你带来损失。就是说,他得明明可以去催人家还钱,但他就是不去搞,这种情况下你就有权力去替他要债。还有他欠别人的钱可不能是那种只属于他个人的,比如说他跟别人之间的抚养费、赡养费或者遗产分配之类的问题,那就不能用代位权来解决了。
最后一条,就是他不积极去追债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你能不能拿到钱了。所以只要你符合以上所有的条件,你就有权去法院申请行使代位权,这样就能保护好自己的利益。

2024-12-26 09:18: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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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让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要满足四个条件:
1.债权人的债权必须合法并已到期;
2.债务人故意不使用自己已到期的权益,影响了债权人的利益;
3.这个权益不能是专属的,例如因抚养、赡养、遗产继承产生的权益就不能代为行使;
4.债务人不使用该权益影响到了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当这些条件都满足时,债权人才能依法行使代位权,保护自己的权益。

2024-12-26 08:01:48 回复

您好,关于合同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有什么要求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合同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有什么条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不论是合同之债,还是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侵权之债等,都可以提起代位权诉讼,行使代位权,不论债发生的原因,只要合法之债即可。同时,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应当到期。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所谓“怠于行使”,是指债务人可以行使却不积极行使的客观事实状态。首先,权利可以行使,是指权利不仅生效而且在法律上不存在行使的障碍。其次,债务人有不积极行使权利的客观事实存在,如不以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行使权利,而债务人以催债、催交的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债权,则不影响代位权的行使。至于不行使的原因,法律在所不问。至于何种情况属于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法无明文规定。如果将债务人没有对次债务人提讼或者仲裁,就算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则标准过于宽泛,不符合保全制度的宗旨;如果将债务人没有清偿能力或者不足以清偿,算作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界限,标准又过于严格,使得代位权制度形同虚设。三、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债务人对于次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债务人才享有请求权,债权人才能代位行使,否则代位权将无法成立。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不成立、无效、或已经实现,代位权都不成立。非现实存在的权利,如继承期待权、接受遗赠等不得代位行使。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通常认为有以下几种:1、非财产性权利,主要指身份上的权利,如监护权、婚生子女否认权、非婚生子女认领权等。2、不得扣押的权利,如离退休金、抚恤金等,因其与债务人的身份不能分离,也并非用于担保债权的实现的责任财产等。3、不得转让的权利,如受抚养的权利,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权利等。4、主要为保护无形利益的财产权。如财产收益权、因健康或名誉受到损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等。除此之外的债权均可被代位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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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代位权行使对债权人效力如何

    专业解答代位权持有者可直接用行使收益清偿债务,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承担。额外支出如差旅费,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行使代位权需在债权人原有债权范围内,若超限则无权代为,不足部分需单独诉讼债务人。

    2024.09.12 1103阅读
  • 债权人应该如何行使代位权

    专业解答我国代位诉讼有四要素:债权人权益合法、债务人怠于行使对第三方到期债权致损失、债权已到期且非专属债务人、法律允许。行使代位权需注意:债权人以自己名义代偿,通过法院裁定并提出请求,限于债权人实际债权额。

    2024.09.12 1188阅读
  • 债权人的代位权要求债务人的债权到期吗

    专业解答在行使代位权时,需满足债务人债权到期,但债权人债权未到期也可依法行使,只要满足特定条件。代位权成立的关键是债务人未积极履行到期债权,避免对债权人造成不利影响。若债务人债权未到期,则不涉及合理行使或滞后行使权力,也不会损害债权人利益,故不构成代位权。

    2024.09.11 1108阅读
  •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要件是如何规定的

    专业解答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未能有效保护自身债权时,债权人有权代替行使债务人对第三方(次债务人)的权益。要行使此权,须满足五个条件:1)债权债务关系合法;2)债务人有向第三方主张债权的权利,非专属;3)债务人应积极行使诉讼权利;4)债务人放弃或不行使导致债权人债权受威胁;5)债权人收益不超过原债权总额。

    2024.09.07 1600阅读
  •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会产生哪些效力

    专业解答经过法院确认代位权后,债务人及关联方需履行对债权人的义务,原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债权人可直接从代位权收益中获偿,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承担,其他相关费用可向债务人索赔。行使代位权以不超过自身债权为限,超出部分债权人无权主张,不足部分需另诉债务人。

    2024.08.29 199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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