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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迁安置小区尚未颁发房产证书的情况下,业主可以采取以下几种途径来证明自己对房屋所享有的权益真实可靠:首先,握有明确显示出业主权限的法律文书——拆迁安置协议;其次,可提供房屋首次缴交及其后续交付阶段相关的证据,例如房屋接收通知、居住权益证书等;再次,则需要出示支付所有与该住宅有关的费用的财务凭证,诸如购房款、物业管理费等。此外,由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各类相关证明资料也可以作为相应的证据使用。
2024-12-08 11:57: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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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安置区没有房产证啥的,咱们还得想办法证明这房子是咱自己的不是?比如说咱们有没有那个安置协议?这个可真是个重要的东西能证明你对这套房子有使用权。再者说,看看有没有交房时候的那些凭证,像收到的收房通知、主人入住时开的入住证明等等。连来历不明的那笔钱的发票都要找出来看看。最后,问问安置部门又怎么样?总归会有些相关的证明文件。
2024-12-08 11:47: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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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置区没有房产证时,可通过以下方式证明房子归属:安置协议,这是你享有房屋权益的依据;房屋交接凭证,如收楼通知书、入住证明等;交费发票,如房款、物业费等;安置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亦有用。
2024-12-08 10:48: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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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买房办不了房产证的话我们还可以用些别的办法来证明房子就是你自己的。比如说有个叫“拆迁协议”的东西,这个可是一份很厉害的文件,它就象是一张你对这个房子拥有权益的通行证呐。接着还有一些关于房子交给你了之类的证明也能用上,例如收房通知、入住证明什么的,都是挺靠谱挺管用的。而且别忘了那些支付房子钱和物业费啥的票据,这些也是非常有用的证据。再有如果你是从政府那边得到的安置房,他们那里应该会有些相关的证明文件,这些文件也能帮到你的忙。
2024-12-08 10:22:1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