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用人单位因经营出现困难而决定与劳动者解除雇佣关系时,通常需事先向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申请许可。之所以如此,主要原因在于经营困境往往被视为经济性裁员的一种特定情境。若用人单位未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上述报备手续及其他必要程序,贸然对劳动者实施解聘行为,便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的相关条款,即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此类纠葛中,作为权益受到侵害方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恢复履行劳动合同义务,或相应支付法定的赔偿金。
2024-12-05 10:48:01 回复
公司要是觉得生意太难做了想要炒掉员工的话,那可得先跟劳动监察部门打个招呼。
因为生意不好可是可以作为一种叫“经济性裁员”的理由来炒人的。但是要是公司没按照规定的程序告诉劳动监察部门就私自把你给炒掉了,那么就有可能被认定为违法开除你。这个时候可别忘了你还是有权利让公司继续和你签劳动合同,或者要求他们给你赔偿损失的。
因经营困难解雇员工需备案,这是因为此举属经济性裁员范畴。若公司偷懒未按规定走程序,那可能就会变成非法解约了。这时,员工有权利选择让公司续约或索要赔偿。
2024-12-05 09:41:06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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