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具备一定的可变性。当购房者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商议并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时,他们双方均有权利就任何尚未充分体现出来的细节问题作出补充协议,或者是在丝毫不破坏合同公正性原则的条件下,对原有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修订。若涉及到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相关条款需要进行调整,只要这些变动没有触犯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事项,那么购房者和房地产开发企业都拥有绝对的权力去与对方进行深入的磋商,并且将经过双方共同协商后达成共识的内容,以补充条款的形式在合同中加以明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商品房预售合同具备灵活调整的可能性。当各方在缔结商品房预售协议时,买卖双方可以针对某些尚未详细阐述的事项另行达成共识,或者在维持公平公正原则的前提下对原有的合同条款作出修正和调整。若有关商品房预售合同内的各项条款需要变更,只要该种变动并未触及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范围,那么购买者以及销售者皆有权利与开发商展开深入探讨,并且将经过双方同意的内容以补充条款的形式体现在合同之中,以此来进行明确的规定。
2024-10-29 11:21:24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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