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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明文规定了“帮信罪”及“开设赌场罪”,这两者虽属不同类型的罪名,但在复杂案件中,若涉案者同时触犯此两类罪名,从原则上来讲,是存在并处处罚的可能性的。而在具体判决过程中,法院将会根据各案的实际情况,诸如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之轻重、以及其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对被告人作出相应的定罪与量刑裁决。
2024-10-26 15:54: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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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刑法的明确规定中,“帮信”犯罪(即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及开设赌场罪均被视为两个互相独立的犯罪行为。当行为人的行为同时涉及到上述两种犯罪时,从理论角度来看,法庭是有权对其进行合并处罚的。
然而,在实际审判过程中,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来对被告进行最终的定罪与量刑。
2024-10-26 15:30: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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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我国刑法典的相关法律规定中,构成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及开设赌场罪被视为两大独立的罪名体系。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若行为人同时涉嫌触犯以上两项罪名,从理论层面来看,其将面临两罪并罚的刑事责任承担风险。
然而,实际上具体的判决结果将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等,这些都需要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量与判断,最终依法对被告人作出相应的定罪量刑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4-10-26 14:36:1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