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对不动产登记薄上所记载之面积存在疑问,则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解决。根据当前的法律和规定,涉及面积调整的重新测量工作仅能由具有相应司法权力的法院或者具有仲裁资格的机构进行启动,一般的测量机构并不会针对个体以及其他组织的重测请求予以受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若您对于产证列明的使用面积持有疑虑和异议,那么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提交仲裁申请来解决可能是一个有效途径。据悉,依据当前的法律规范,面积的重新核实工作必须是由司法机关或仲裁部门提出并实施,测量单位原则上并不接受来自个人以及其他非相关组织的复测请求。
2024-10-13 15:49: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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