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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春成律师,北京律师协会会员,主要执业领域为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协行业发展与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委员。林春成律师先后担任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等法律顾问,担任山东某普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五分钟法学院”劳动法主讲人,服务某国企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北京某某技术有限公司,某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为客户提供详尽的日常咨询服务,处理公司日常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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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院传唤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武** 湖南-株洲 刑事诉讼咨询 2018.02.12 16:17:46 2810人阅读

一直对于这民事诉讼法传唤的问题不是很清楚,以前也没有遇到过,那么具体情况是怎样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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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包括原告和被告。
民法诉讼案件中的当事人
有一般当事人与诉讼当事人之分。前者指与某种法律事实有直接关系的人。后者一般是指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的原告人和被提起诉讼的被告人,称为“两造”。当事人双方均为诉讼主体。在中国刑事诉讼中,当事人有:自诉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刑事诉讼案中的自诉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以及民事诉讼中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 与某法律事实有直接关系的人。如买卖当事人,指与买卖契约有直接关系的买受人与出卖人。
新闻事件中的含义
与新闻事件直接有关的人物,是记者采访的重要对象,也是获取第一手材料的新闻来源之一。新闻事件的直接参与者。当事人在事件中处于主体地位,本身就是新闻事实的组成部分,也是记者采访的主要对象。记者为获得充分的材料,要尽可能采访新闻事件的当事人。
保险业
保险常用名词。指签订契约主体的双方,法律诉讼的原告和被告。在保险契约签定中的当事人具体指投保人和保险人。
[编辑本段]民法含义
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执或受侵害,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的裁判或者调解书约束的人。
[编辑本段]主要特征
(1)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
(2)与案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即争议的民事权益属于自己的或受其管理支配的,没有这种关系参与诉讼的人,不是诉讼当事人;
(3)受人民法院的裁判、调解书的拘束。当事人在不同的程序中有着不同的称呼。在第一审程序中,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原告。应诉的一方当事人称为被告。在特别程序中,因选民资格案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当事人称起诉人。
[编辑本段]新闻当事人
与新闻事件直接有关的人物,是记者采访的重要对象,也是获取第一手材料的新闻来源之一。记者在采访中应尽可能访问有关的当事人,并注意了解对象的情况与特征,适应对方的习惯、个性与活动方式。如果正面采访当事人遇到困难或无法深入,可采取侧面访问的方式,选择事件的其他参与者、目击者或知情人。 对当事人提供的情况要注意核实,尤其当不同当事人提供的情况互有出入或相互矛盾时,更需要弄得水落石出,切勿简单地取此舍彼。在采访过程中,必要时应向当事人说明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原则,提醒他们以负责的态度提供准确的事实。
[编辑本段]诉讼当事人
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执或受侵害,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的裁判或调解书约束的人。但在少数情况下,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就他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诉讼的人也可成为当事人,如遗产管理人、遗嘱执行人、破产财产管理人等。 当事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当事人包括原告和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狭义的当事人专指原告和被告。 当事人的特征
1、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
2、民事权利义务发生争执。
3、能够引起民事诉讼程序发生、变更或消灭。
[编辑本段]法律界定
当事人的确定
当事人的确定,就是指在具体的诉讼案件中决定何人为当事人。 在实体利害关系当事人的定义下,确定当事人或者是以实体法为标准,或者是以判决所认定的利害关系人为标准。但是,根据程序当事人的概念,当事人应当在诉讼开始时就加以确定,诉讼主体地位不应当依其是否为实际的利害关系人而定,是否成为当事人也无须等到法院审理案件之后确定。所以,当事人应当在原告起诉时确定。 中国民事诉讼法对原告和被告的确定采用了不同的标准。具体来说,它要求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而被告只...展开全部gt;

2018-02-12 16:29: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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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传唤原告开庭的话,只需要送达传票,有代理人的话,还要送达出庭通知书

2、传唤被告开庭,如果是立案后传唤,要详细告知诉讼权利及风险提示,一般送达应诉通知书(告知被起诉)、传票(告知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举证通知书(告知诉讼权利)、诉状副本和证据(告知原告起诉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如果是第二次开庭,只要告知开庭时间和地点就可以了。
3、宣判分为两种,一种是开庭后直接告知何时宣判;一种是另行通知,但是会打电话通知,是不发文件的。通知后去法院听取宣判就可以了。
4、不知道你说的开庭内容是什么,一般只会告知你诉讼权利及风险,开庭时具体怎么开是不会告诉你的,到时法官会提示你的,不用担心。希望对你的民事诉讼法院传唤的问题有所帮助

2018-02-12 16:18: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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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合法传唤没有正当理由而不到案的
2.根据案件情况有必要直接拘传的。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各机关法律解释并未规定拘传的证据条件,因此,从理论上说,即使执法机关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执行,仍然存在拘传被合法滥用之可能。拘传的区别所谓拘传,是人民法院强制必须到庭的人到庭的措施。1998年6月11日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97条的规定,对必须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的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进行拘传。执行过程中的拘留,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民事制裁措施。拘传作为一种强制执行手段,从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被执行人的人身自由,同拘留相比,是一种最轻微的强制措施。上述是拘传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解释

2020-11-04 23:21: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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