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北法律咨询 > 廊坊法律咨询 > 廊坊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房屋预售合同签订日期有什么要求

房屋预售合同签订日期有什么要求

袁** 河北-廊坊 房产纠纷咨询 2024.10.10 15:08:03 449人阅读

房屋预售合同签订日期有什么要求

其他人都在看:
廊坊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廊坊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解析:
1.自签署合约之日起三十个自然日内,开发商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提交书面材料并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
2.若预售之商品房已实际交付于购房者使用,则从交付使用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买方应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房屋所有权的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第十二条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依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由于开发企业的原因,承购人未能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开发企业和承购人有特殊约定外,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024-10-10 17:51:01 回复
咨询我

自签署之日起的第30个自然日之内,开发方应按照法律规定,负责提出并申请办理楼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若预售的商品房已实际交付使用,则从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90个自然日内,购买方需依照相关法规,履行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的义务。

2024-10-10 17:06:50 回复
咨询我

根据相关规定,自签署合约之日起三十个自然日内,房地产开发企业须依照法定程序申请办理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
其次,倘若已出售的预售商品房已经实际交付并投入使用,则自交付使用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购买方亦应依据法律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2024-10-10 16:28:49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