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若买受人欲行使解约权利,必须先向出卖人发出书面的催告。当该催告文件送达至出卖人之日起计算,经过整整三个月时间之后,若出卖人尚未兑现其交房承诺的,则买受人可依法享有合同解除权。此种解除权的产生须满足以下三项条件:
首先,出卖人须有延迟交付房屋的事实发生;
其次,买受人需已向出卖人发出催告;
最后,自催告文件送达至出卖人之日起计算,经过整整三个月时间之后,出卖人仍未能履行交房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买受人所享有的合同解除权并非无限制的,而是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具体而言,该解除权的有效期间自催告文件送达至出卖人之日起计算,历经整整一年时间后终止。换言之,买受人在这一年的时间内均有权随时通知出卖人解除合同,但若超过这一年的期限,则意味着买受人将永久失去解除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在购房过程中,若购房者有解约意向时,应首先予以书面形式的催告。而在催告期满之后的三个月内,如果开发商仍然未能履行房屋交付义务,那么购房者即可依法享有合同解除权。换句话说,购房者能否合法解除合同的关键在于以下三点:
其一,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
其二,已经发出书面催告要求;
其三,在收到催告之日起计算,满三个月后开发商仍未完成房屋交付责任。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购房者所享有的合同解除权有效期是从催告日起到三个月后开始计算,并持续一年时间。也就是说,在这一年之内,购房者均可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
然而,若超过一年的期限,购房者将永久失去该项权利。
专业解答若房地产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日期交付房屋,购房者有权首先向开发商发出书面催告,督促其严格履行房屋交付义务。如在此过程中经过了合理时间,但开发商并未有所行动,购房者可依法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并诉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自身因开发商逾期交付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专业解答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以后被拆迁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搬离房屋拆迁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被拆迁人搬离房屋;拆迁人已经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并且已经按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约定向被拆迁人支付了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已经按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约定向被拆迁人提供周转房,拆迁人的诉讼请求可以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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