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房屋面积与合同规定存在差异,您可寻求房管部门协助处理此事。通常而言,当房屋面积差额的绝对值尚未突破3%时,我们应当依据实际测量的结果来计算房价款项;但当这一数值超过了3%,则购房者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此时开发商需向购房者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而如果购房者选择继续履行合同,那么就需要根据面积误差的比例以及事先约定的价格,来确定究竟是由购房者进行补充、开发商独自承担、开发商进行退款,还是双方共同承担并进行退款或双倍退款。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
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
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若发现房屋实际面积与合同规定存在差异,可寻求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协助来解决问题。在通常情况下,当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未超过3%时,应根据实际测量结果予以结算房价款项;
然而,若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了3%,则购房者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此时开发商需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如果购房者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则需要依据面积误差比例和合同约定的价格,决定是否由购房者进行补充、开发商独自承担责任、开发商进行退款或双倍退款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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