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解析:
在二手房交易中遇到“一房二卖”现象时,主要可采取以下策略来解决问题:首先,买卖双方可以通过自行协商达成谅解,也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起仲裁或诉讼程序;其次,若两个购房合同均尚未开始正式执行,那么应遵循签订时间较早的合同优先履行这一原则;最后,如果卖方已经将房产出售给先前的购买者并完成了过户手续,而后来的购房合同由于无权处分的原因最终被认定为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024-10-07 16:18:00 回复
咨询我
对于二手房产的情况中,如遇到一房二卖的问题,其主要处理策略如下:首先,当事人双方可选择通过私下协商进行解决,同时也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向相关机构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其次,如果二者签订的两份合同均尚未开始实际履行,则应以先签订的那份合同为准,优先获得履行;最后,倘若卖方已经将该房产出售给先前的买方并且已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那么后一份合同由于缺乏合法的处分权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2024-10-07 15:50:20 回复
咨询我
对于二手住房发生的一房多售现象,您可采取几种解决方法:首先,买卖双方可尝试在自行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如无法达成共识,亦可依据相关法律程序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其次,若两份购房协议皆尚未开展实际履行的环节,那么便应以签订时间靠前的那份协议作为取舍的优先履行依据;最后,如果卖方已经将房产出售给先前的买方并完成了过户手续,而后来的这份协议由于缺乏合法权益而被认定为无效。
2024-10-07 14:28:4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