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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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关于延期交付房产的问题,以下是相应的解决方案:首先,合同双方可进行友好协商来寻找妥善的解决途径;其次,若无法通过与开发商的沟通达成共识,那么您有权选择直接诉诸于法律手段。在此情况下,您应该准备好相关的购房合同以及其他能证明您损失的重要文件,以备向当地法庭提交起诉所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对于延迟交付房产的情况,以下是可能采取的处理措施:首先,可以由合同双方共同商议并找出妥善解决这个问题的最佳途径;其次,可以直接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若与开发商在协商过程中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您有权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以期获得对自身权益的保护及相应的经济补偿。在此过程中,您需提供完整的购房合同以及相关的发票作为证据支持。
2024-10-05 13:46:29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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