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如约交付房屋,业主可先向其提出催告。若在催告期限内仍未收到交房信息,则业主有权启动诉讼程序,请求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甚至有权要求解除购房协议。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而言,当其违反了买卖合同中的某项义务或未能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事项时,都必须承担起继续履行合同、采取必要措施以弥补过失以及赔偿对方因此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等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针对开发商未能如约交付房屋之状况,首先可采取书面函件进行督促,若开发商在催告期限之内仍未完成交房事宜,则业主有权提起诉讼,通过向法院请求的方式,要求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同时也有权利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项并解除购房合同。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当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或履行义务时存在瑕疵,该方当事人须承担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以及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4-10-05 08:02: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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