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患事故认定责任纠纷解决之后,患者若质疑结果公平性或发现新证据、新情況,有权再次提告。
然而,需提出充足的理据作为支撑。若前次处理遵循了合规且公允的程序与裁决,再度提告将遭遇一定难度。
通常,如果你觉得医院搞错了医疗事件,搞定这个争议之后,还是觉得不公平或者发现了新证据之类的,那就还能再告他们一次。不过,你得保证自己有足够的理由和证据才行。要是之前的处理都是按照法律规定来的,而且也有明确的判决,那你再告的话可能就有点难办。
说到医疗事故定性责任纠纷这事搞定以后,不管患者觉得处理结果到底公不公平,或者说又找到了新证据或者新情况啥的,那都是能再次提起诉讼的。不过,咱们得提醒您,再去告状的话可得拿出真凭实据来。如果之前的处理过程和结果都是按照法律规定来的,那么再次起诉可能就得多费点心思了。
解析: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在完成医疗事故认定责任争议案件的处理之后,倘若患者对所获处理结果心存不满,或发现新的证据以及情形,则依然拥有再次启动法律诉讼的权利。
然而,值得强调的是,重新发起法律诉求必须具备充足的学术依据与事实根据。
如若前次处理过程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并经由权威仲裁机构作出判断,那么再度提起诉讼或许将面临重重阻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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