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的等级是怎么定出来的?那就是要看他们的残疾种类和严重程度。有眼睛看不见的、耳朵听不清的、说话说不了的、手脚不灵光的、脑子使不上劲的、情绪不好控制的以及同时好几种残障的。评估的时候得把身体功能受损了多少、日常生活能不能自己打理、能不能参加社交活动等等各种事情都算进去。比如,腿脚不方便的人,就看看他缺了哪条腿或者走路走得怎么样了之类的。
评判残疾人的标准,一般就是看他们残疾在哪儿有多少影响。可能是眼瞎了,耳朵听不见了,说话说不清楚了,手脚也不能动弹了,脑子有些问题记不住事,或者是脑袋不好使的同时手脚又不灵光等等。在评价的时候,我们会把身体上的毛病、能不能自己照顾自己、能不能跟别人交流、能不能参加社会活动这些都考虑进去。如果是手脚残疾的话,那就得看看手脚缺了多少,还有运动起来有多困难之类的。
解析:
对于残疾人士的评估认定标准,通常是依据个人所患残疾的类别以及残疾等级进行综合考虑制定,其涵盖了诸如视觉残障、听觉残障、言语残障、肢体残障、智力残障、精神残障以及多重残障等多种类型。在进行评估时,我们会全面地考虑到个体在身体功能上的限制、日常生活自理能力以及社会参与度等多个层面的因素。以肢体残障为例,在进行评估时,我们会对肢体缺失情况、运动功能受限程度等关键指标进行深入的考察与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条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