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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产继承政策是什么

王** 湖南-郴州 遗产继承咨询 2024.09.28 12:34:05 405人阅读

农村房产继承政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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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番规定不仅限于农村户籍的子女能够继承遗产,城市户籍的子女亦可享有权利,得以传承其父母位于乡村地区的房产,同时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宅基地使用权并非独立存在的财产权益,必须跟随农村房屋的所有权而一并继承,以彰显房地一体这一基本原则。

2024-09-28 15:55: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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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限于持有农村户籍的子女可以享有继承权;事实上,同样拥有城镇户籍的子女亦可依法继承其父母在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这代表着城市户口的孩子们也有权利继承他们在乡村里所拥有的居所。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宅基地使用权并不能单独进行继承,而必须与农村房屋一同继承。依照房地一体原则,该项遗产不仅涵盖了乡村住宅,还包括与其关联的土地使用权。

2024-09-28 14:39: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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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不仅仅是拥有农村户籍的后代子嗣,那些隶属于城镇户籍的子女们同样具备继承父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资格。换言之,即便是城市户口的子女也可以顺理成章地继承他们父母位于乡村地区的房产。
值得强调的是,宅基地使用权并不能独立发生继承关系,其与农村房屋产权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依照法律规定,这种继承通常需要同步进行,也即遵循“房地一体”的原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024-09-28 13:30: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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