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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公司决议无效,就是说这份决议里面有提到的事儿违反了法律或者行政法则的硬性要求,比如说决议让咱们国家吃亏,维护国家和公众的利益等等。而可撤销的就好理解多了,就是决议的程序或者意思跟公司的规矩有冲突,或者是在决定过程中存在着欺骗,恐吓等情况。
至于不成立,通常这个情况都是因为压根儿没开过会,或者就是开会的流程,投票方式这些严重跑偏了,违反了法律、行政法则,甚至连公司自己的规矩都没遵守。
2024-09-27 14:0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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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决议要是被认为无效,那就是它的内容直接违背了法律和政府规定的硬性要求。举个例子,如果这份决议影响到咱们国家的利益,甚至触犯到了社会大众的利益,那就得无效了。跟这个类似的,就是有些决议可能在制定过程中或者内容上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或者出现了欺骗、威胁等恶劣情况,这样的话也会导致决议被看作是可撤销的。
最后,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决议完全没成立过,这通常都是因为会议根本没开过,又或者开会的流程、表决的方法严重地违反了法律、政府的规定或者公司的规章制度。
2024-09-27 12:40: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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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公司决议无效是指该决议内容触犯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条款,具体表现为其可能对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造成负面影响等情况。而可撤销的决议主要针对那些在程序上或者实质内容上违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亦或是涉及到欺诈、威胁等行为情节较为严重者。
至于不成立的决议,往往是由于相关会议并未如期举行,或者是会议的召集流程、投票方式等方面严重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所导致的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但是,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除外。
未被通知参加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自决议作出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2024-09-27 11:18:4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