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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是不是恶意透支行为?其实就是要看这个用卡人有没有故意不想把钱还给银行。要是他在银行规定的额度或期限内疯狂地刷卡,而且经过银行催款两次以后,过了三个月还是没还钱的话,那基本上就能确定这是恶意透支行为了。还有一些情况也可能被认为是恶意透支,比如明明知道自己没钱还却还要大手大脚地花钱;把透支的钱都花光了也不肯还;刷完卡就跑路,换电话号码躲起来,让银行催不到他;偷偷把自己的钱转走、藏起来,甚至用透支来的钱做坏事等等,这些都是典型的恶意透支表现。
2024-09-23 16:4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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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怎么判断恶意透支这个事,主要就是要看看那个人是不是有故意把钱占为己有的想法,然后在规定的数额或时间内超出了限制,银行也催过他两次以上了,可是都过了三个月了还是没还。再比如说那个人明明知道自己还不起钱,还拼命地借,让自己越借越多;借来的钱随随便便就花掉了,还不了钱;借完钱之后消失得无影无踪,连电话号码也都换了,根本不让银行找到他;或者转走、藏起自己的钱,把自己的产业给变卖了,就是不想还钱;还有拿借来的钱去干违反法律的事情;这些都是典型的恶意透支的行为。
2024-09-23 14:45: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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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关于“恶意透支”行为的罪名判断标准主要取决于该持卡人是否出于非法占有的图谋,在超过信用卡所设置的限制额度或规定的结清时限,同时在经历发卡行针对其所欠款项的两次催缴行动之后超过三个月依然未能偿还债务的情况。当使用者明确知晓自身无能力偿付巨额透支款,却仍然大量透支,导致无法偿还;或是肆意挥霍透支所得资金,同样无法偿还;甚至在透支后选择逃逸、变更联系方式,试图逃避银行的追讨;再者是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规避偿还债务;若利用透支所得的资金从事法律禁止的活动;以及其他任何非法占有金融资金且拒绝返还的行为,都将被视为“恶意透支”行为而遭遇法律的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4-09-23 12:46:3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