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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购房人士享有解除合同之法定权利。当合约另一方逾期未能履行其主要责任且经一再催促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见改善时,该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解约。需要注意的是,解约权的有效期仅为一年。在此期间内,购房者可依据自身需求随时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倘若超过一年的时间限制,购房者将永久失去解除权(除非此项解除理由涉及到重要的质量问题)。
其次,对于出卖方延期交房的情形,购房者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相应损失。双方可以在合约中明确约定一旦出现违约,须根据事实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金额之违约金,同时,亦可约定因违约行为所导致的损失赔偿额的具体计算方式。
2024-09-17 17:4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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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房者享有解除房地产买卖合同的权利若当事人一方在签订合同时未能按照规定日期履行主要债务责任,经由催告程序并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义务的,那么另一方有权解除该项合同。此时,解除合同的权利有效期长达一年之久。也就是说,在这一年里,购房者随时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告知开发商解除合同,若是超过这个期限,即视为永久性地失去了解除合同的权利(但若因其它特殊原因,例如发现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等情况下而提出的解除合同则不在其范围之内)。
二、购房者有权请求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当卖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时,买方有权请求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双方当事人可以事先约定,当一方出现违约行为时,应根据具体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相应金额的违约金;亦可约定因违约行为所导致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
2024-09-17 16:35: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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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首先,购房人士有权依据合同的相关条款,行使其解除合同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当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卖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主要债务,并且经过书面催告之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该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需要指出的是,解除权的有效期限为一年,即在这一年之内,购房人士拥有随时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的权力;
然而,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则意味着购房人士失去了永久性的解除权(除非存在其他特殊原因,例如严重的质量问题等)。
其次,对于购房者而言,他们有权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具体来说,当卖方未能按时交付房屋时,他们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约定一旦一方违约,应根据违约的具体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同时,也可以约定因违约行为所导致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4-09-17 16:23:1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