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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财产罪项下,中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则明确指出,此类案件通常会由公安机构展开侦查工作,而非监管机关;监管机关的主要职责在于对涉及职务犯罪的各类行为进行深入调查,而侵犯财产罪通常表现为个人对他人财产的无合法依据的拥有,并不属于职务犯罪的范畴之内;因此,在普遍情况下,我们不能预期监督委员会将就此类侵占行为启动立案程序。
2024-09-17 13:3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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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于侵占罪的查处工作,通常由公安部门进行立案侦查。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监察机构主要承担对职务犯罪行为进行深入调查的职责。侵占罪本身通常表现为个人针对他人财物的非法占有的行为,并不属于职务犯罪的范畴。因此,从一般的情况来看,侵占罪并未被列入监察院的立案范围之内。
2024-09-17 11:54: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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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侵占罪这一类型的案件,往往由当地的公安部门进行立案侦查。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尽管监察机构同样拥有调查职务犯罪的职能,但由于侵占罪的行为人往往基于个人目的、未经授权地非法占有其他公民或法人的财产,这种行为并不包含在职务犯罪的范畴之内。因此,在常态化的司法实践中,侵占罪并不会被监察机构作为立案调查的对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2024-09-17 10:00:0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