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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轮胎受到意外穿刺属正常磨损现象,此情况并不在保险责任的范畴之内,因此保险公司并无责任进行理赔。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所述,车轮单独遭受损害(包含轮胎以及轮毂的单项或共同损害)且并非由第三方因素引发的事故,均不在其承担责任的范围之内。若除轮胎以外,还伴随有其它零部件的同时受损,如底盘损伤、车身油漆划痕等等,此时便构成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风险,保险公司便理应履行赔偿之责。
2024-09-14 12:2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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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胎遭受刺穿伤害属于汽车零部件正常的磨损现象,并不在保险责任的涵盖之中,因此,保险公司将无法进行理赔服务。
根据保险公司明文规定的免责条款,轮胎单独受到损害(包括轮胎以及轮圈单独或共同发生损坏)且与第三者无直接关系的情况均不被纳入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
然而,若除了轮胎损坏以外,还存在着其它部位的损坏,例如,底盘受创、车身油漆划痕等等,那么这类情形便属于保险责任的覆盖范围,保险公司有责任对其进行相应的赔偿处理。
2024-09-14 10:29: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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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根据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规定,轮胎因遭刺穿而造成的损害,视为正常的使用损耗,并不在保险责任所涵盖的范围内,因此,保险公司对此类事故将不会予以理赔。
具体来说,当车轮单独遭受损坏时(即仅是轮胎或者轮毂本身或者两者同时受损),若未牵涉到任何第三者责任,则这种情况并不在我司的保险责任范围之内。
然而,如果除了车轮受损之外,还存在其他部位同时受到损害的情形,例如底盘受损、车身油漆刮花等等,那么这便属于保险责任所覆盖的范围,我司作为保险人有义务对其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保险合同双方应当履行合同义务,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赔偿义务。
2024-09-14 10:24:3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