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云南法律咨询 > 怒江法律咨询 > 怒江物业纠纷法律咨询 > 住房维修基金怎么使用

住房维修基金怎么使用

杨** 云南-怒江 物业纠纷咨询 2024.09.14 06:22:59 305人阅读

住房维修基金怎么使用

其他人都在看:
怒江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怒江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关于房屋保修期结束后所涉及的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分及设施因受损而需进行的维修以及更换服务,均可借助本项基金来解决相应问题。
2.其中,房屋主体结构涵盖内城外墙、柱体、栋梁、楼层地板以及屋顶尖部等多重内容;公共部分则主要围绕着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等方面展开;而公共设施更囊括了上下水道、电梯、消防系统及汽车库等多类型的相关设备。
3.对于未设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而言,该项房屋维修基金长期由房管局作为代理方进行管理。然而,在此类情况下,申请相应基金时需要遵循“双2/3特别多数原则”,即要求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同时达到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比例的业主经过详细讨论并达成共识,方能顺利申请这笔资金。
4.针对尚未正式建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我们将委托物业公司协助办理相关的申请手续。若小区内尚无物业管理机构存在,也可考虑转向社区寻求帮助。接下来,就需要前往房管局及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审计局及专用账户银行等相关机构,按照流程申请房屋安全专业鉴定、维修方案预决算审计、以及聘请施工单位进行必要的维修施工等事项,最后再向专户银行提出划拨款项的申请,等待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中心审批通过后方能实际运用这份房屋维修基金资源。

2024-09-14 09:51:00 回复
咨询我

1.此项基金主要用于在房屋保修期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区域以及相关设施发生损坏时,进行必要的维修与更换工作。2.房屋主体部位涵盖了内城和外城中的墙壁、立柱、横梁、楼层板以及屋面等;公共部分则指包括外墙表面、楼梯间、走廊通道在内的各类空间;而公共设备则囊括地下及地上排水管道、升降机、消防系统以及车库等。3.在未设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内,房屋维修基金通常由当地房管局代为管理,然而申请流程较为繁琐。在此情况下,欲动用房屋维修基金需遵循“双重过半”的特别多数原则,暨需要经得住户(业主)数量超过全体人数三分之二且建筑面积占据总面积超过三分之二的业主共同商议并一致同意后方可提出申请。4.对于尚未组建起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可由物业负责办理相关申请手续。若小区内无物业存在,居民亦可考虑委托社区代表进行申请工作。在取得房管局及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审计局以及专属账户银行等各方批准后,尚需提交房屋安全专业鉴定申请、维修方案预算审计报告、聘请合适的施建团队以及向专户银行申请划拨款项,待所有环节审批完成后方能正式启用房屋维修基金。

2024-09-14 08:36:27 回复
咨询我

解析:
在此向您详细阐述有关房屋维修基金的诸多细节及适用范围:
1.该项基金主要适用于保修期结束后,房屋的主体结构、公共区域以及相关设施出现损坏时,对其进行必要的修复及替换服务。
2.具体来说,其中包含了房屋主体的内外部墙体、圆柱、横梁、楼板及顶棚等相关设施;对于公共区域而言,则涵盖了外墙表面、楼梯间、走廊通道等等;而对于公共设备部分,例如各式上下水道、电梯设备、消防系统以及停车库等,同样也在这一范畴之内。
3.通常情况下,在未设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区中,房屋维修基金将由当地的房产管理局代为监管。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申请流程相对较为繁琐。若要动用此项资金,必须遵循“双2/3特别多数原则”,即三分之二以上双份额业主经过表决同意后方能顺利提交申请。
4.针对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申请手续可由相关物业机构代表小区业主进行处理。若所在小区并无物业管理公司,那么此类申请可能需要由社区代表代为进行。申请过程包括前往房产管理局及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审计局及专属账户银行等多方机构,办理相应的房屋安全专业鉴定申请、制定维修方案预决算审计,同时还需招聘经验丰富的施工团队进行维修作业,最后在获得房产维修基金管理中心批准后,方可正式动用这笔资金。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有明确规定:应按照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5%至8%缴纳。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的制定维修基金缴纳标准,规定维修基金缴纳比例,并根据情况,因时调整。
《住宅共享部位共享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中房屋维修基金缴纳标准是购房者按购房款的2%-3%缴纳。具体缴存比例由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部门确定,但一般都在2到3个百分点内。

2024-09-14 07:17:04 回复

生活在忙碌的大都市,谁都期望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温馨的家。然而,买房子的整个过程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其中交房环节十分繁琐,好不容易盼到交房通知书了,但是交房通知书后又不积善成德交房的时候都要被收取哪些费用了。在这里我就和你说一下都要收取哪些费用吧!1.契税,一般城市中,契税按4%征收,有些城市的点数是不一样的,应以当地为准。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约按1%征收。2.住房维修基金:住宅维修基金按照2%标准交存,非住宅维修基金按照1%标准交存。每个城市稍微有点变动。3.交易手续费,一般住宅3元/平方米;非住宅11元/平方米。房屋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证照印花税:5元/本。工本费:10元/本。4.在北方的城市,还有这个供暖费:如果办理收房入住手续是在6月份之后,在大多数的情况下会被要求先行缴纳一个供暖季度的供暖费用。5.其它相关费用:如果在入住时现场办理专用停车位可能还会收取停车费,除此之外还有装修保修金等等。相信通过上述介绍,你已经对交房攻略中交房时要交哪些费用有很深的了解了吧,如果记不住的话可以用本子记起来。希望我们能在交房过程中擦亮眼睛,学会并善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些不必要的费用我们坚决不交。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房屋维修基金是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房屋共同部位、共用设备和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房屋维修基金主要适用于房屋大修的,如果您的问题只是个别房屋的小修,是不能使用维修基金的。但是对于漏雨等小修的房屋维修费是包含在物业费里的,物业让业主摊钱是不对的,除非合同里做了特别约定。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其筹集和使用必须经过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才可进行,物业单位不得擅自处分、挪用。但是像电梯、消防设施等涉及到公共安全的共有设施设备需要维修改造,可走简易程序。经质检、消防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书面确认,及业委会书面同意后,物业可以直接申请使用物业维修基金。具体到您的问题,如果涉及电梯,可以由物业经业委会同意直接申请使用。另外按规定,业主个人不可申请使用维修基金。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公司提出使用计划,经业主委员会审核,业主大会批准后才能实施。您只有经业主管理委员会同意并取得业主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有的地方可能是其他部门或机构)办理维修基金支用审核手续。审核手续办结后,物业凭审核手续到指定银行支取维修基金。最后,房屋维修基金一般归全体业主共有,应设立一个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定期接受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检查和监督。售房单位应当在为业主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之前,将代收的维修基金移交给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代管。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房屋维修基金是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房屋共同部位、共用设备和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房屋维修基金主要适用于房屋大修的,如果您的问题只是个别房屋的小修,是不能使用维修基金的。但是对于漏雨等小修的房屋维修费是包含在物业费里的,物业让业主摊钱是不对的,除非合同里做了特别约定。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其筹集和使用必须经过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才可进行,物业单位不得擅自处分、挪用。但是像电梯、消防设施等涉及到公共安全的共有设施设备需要维修改造,可走简易程序。经质检、消防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书面确认,及业委会书面同意后,物业可以直接申请使用物业维修基金。具体到您的问题,如果涉及电梯,可以由物业经业委会同意直接申请使用。另外按规定,业主个人不可申请使用维修基金。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公司提出使用计划,经业主委员会审核,业主大会批准后才能实施。您只有经业主管理委员会同意并取得业主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有的地方可能是其他部门或机构)办理维修基金支用审核手续。审核手续办结后,物业凭审核手续到指定银行支取维修基金。最后,房屋维修基金一般归全体业主共有,应设立一个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定期接受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检查和监督。售房单位应当在为业主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之前,将代收的维修基金移交给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代管。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住房维修基金什么时候缴纳

    专业解答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2024.08.18 1834阅读
  • 什么情况可以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专业解答根据我国法律,住户需等物业公共部分及设施、设备过保后,方可使用住房维修基金进行防腐、更新等工作。维修基金在无特定用途时,不得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维修资金应用于住宅公用部分、配套设施的维护、调整、修正,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2024.08.04 2333阅读
  • 杭州市物业维修基金使用流程是怎样的

    专业解答杭州市物业维修基金使用流程:住宅保修期后,针对房屋主体、公共区域及设施的损坏修复,涵盖内外墙、支柱、楼面等维保工作,以及公共区域和配套设备的维保需求。未设业委会的小区,房管部门代管维修基金,申领繁琐,需遵循双2/3原则申请。

    2024.08.01 1176阅读
  • 单位破产,交的维修基金需要使用怎么办

    专业解答房屋维修基金是物业服务结束后,用于房屋公共部位、设备修缮、升级的专用款项,挪用违法。业主需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提取。购房者需与售房单位签订缴纳协议,按购房总价2%-3%支付。满足公共部分维护、超出担保期限、2/3业主批准等条件,可向房管中心申请,房管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审批。物业或业委会也有权申请,房管中心将适当批准。

    2024.07.25 2096阅读
  • 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缴费的时间以及缴费的费用是多少?

    专业解答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缴纳时间和金额因地域和政策而异。首次缴纳可选择亲自或授权物业公司、开发商代缴至专用账户,开发商需在收到资金后30天内存入。公共维修基金需在交房前缴纳,具体时间按地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缴纳金额基于当地住宅建筑每平方米造价的5%-8%浮动。

    2024.07.05 1872阅读
  • 房屋维修基金使用范围及程序是什么

    律师解析 房屋维修基金使用范围是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程序是:三分之二以上业主讨论通过向所在地房产局申请列支,报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由专户管理银行将物业维修基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2025.05.07 810阅读
  • 哪些情况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能申请使用建筑物维修基金

    律师解析 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可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2025.02.20 1147阅读
  • 房屋维修基金在什么情况下才能申请使用

    律师解析 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 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业管理公司可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专项维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高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 (3)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帐户上留有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2025.02.14 1166阅读
  •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基金应如何归属和使用

    律师解析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 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关于维修资金的用途,主要用于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共用部分的维修。

    2025.02.01 810阅读
  • 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

    律师解析 房屋维修基金是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房屋共同部位、共用设备和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主要适用于房屋大修的,如果只是个别房屋的小修,是不能使用维修基金的。 但是对于漏雨等小修的房屋,维修费是包含在物业费里的,物业让业主摊钱是不对的,除非合同里做了特别约定。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其筹集和使用必须经过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才可进行,物业单位不得擅自处分、挪用。但是像电梯、消防设施等涉及到公共安全的共有设施设备需要维修改造,可走简易程序。经质检、消防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书面确认,及业委会书面同意后,物业可以直接申请使用。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 (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二)售后公有住房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其中,应由业主承担的,再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三)售后公有住房与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先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到各相关物业。其中,售后公有住房应分摊的费用,再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单位应当按照尚未售出商品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分摊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2025.01.22 1117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