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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现行的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我们国家对烟草制品实行严格的专卖许可证制度。
然而凡欲从事烟草制品销售业务之企业或个人,均须依照法定程序向有关部门提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申请,并在获得批准后方可开展烟草制品的合法销售活动。
值得注意的是,任何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团体皆不得擅自通过互联网发布和销售烟草专卖品。因此,无论您是在微信朋友圈进行香烟销售,抑或是在淘宝电子商务平台等网络空间里售卖烟草,这无疑都是非法行为,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涉及刑事罪行。
2024-09-07 14:03: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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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我过实施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任何涉及烟草制品销售业务的企业或个人,必须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烟草制品销售活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乃销售烟草制品所必备的证件,未获得该证书者,不得从事烟草制品销售业务。
此外,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烟草专卖品的销售活动。因此,无论您是在微信朋友圈中,抑或是在淘宝等知名电商网站上销售香烟,皆属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2024-09-07 13:58: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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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我国确立并实施了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具体而言,凡欲从事烟草制品销售业务的企业或个体经营户,皆须依法提出相应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申请,经审查批准且获取到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书后方可进行烟草制品的合法销售行为。在此过程中,任何类型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都不得通过互联网信息技术以在线方式来进行烟草专卖品的销售活动。因此,无论您是在微信朋友圈内,抑或是在淘宝等知名电商平台之上开展香烟销售,都属于非法行为,特别是涉及到严重情节时,甚至有可能触犯刑法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生产、销售伪劣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未经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处罚。
销售明知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销售金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定罪处罚。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卷烟、雪茄烟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卷烟、雪茄烟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定罪处罚。
2024-09-07 12:06:0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