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政府为了帮助那些没有足够的资金投资房地产市场的弱势群体,出台了公租房计划。该项目要求申请者具备如下条件:
首先,申请人必须为济南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的常住居民,其户籍应当在此区域内;
其次,需要保证其在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以及市南部山区均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自有房屋,亦不能有承包经营土地或宅基地;
再次,他们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0平方米(含);
此外,如果已经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在拆迁过程中享受了最低套型面积标准待遇或是目前正享受着公租房,或者是曾经买过房子但是在卖出后未满三年的申请人,将被排除在外;
最后,申请家庭年总收入需低于去年济南市城镇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含)。
值得注意的是,是否满足以上需求将受到年龄因素的影响。对于父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情况,申请人的年龄需符合规定:被申请人夫妻双方年龄之和应当达到75周岁;如系单身家庭,申请人岁数至少要满40周岁;若为单身男性家庭,申请人的年龄则需不得小于45周岁。
至于哪些房屋可被视为申请家庭的现有住房,也有明确规定: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含宅基地住房);承租的公有住房;已办理预售备案的住房;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尚未完成回迁的住房;已进行资产转移、享受货币政策拆迁未满3年的住房(申请家庭成员因罹患重大病症导致经济状况尤其艰难进而出售房产未满3年的情况,除外);独自居住的父母或子女的住所;以及其他实际取得的住房皆在此列。
上述规则均出自于《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
济南市的廉租房申请条件如下所述:
1.户籍要求:申请人须是具有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以及长清区户籍的市民。
2.房产情况:申请者需在本市的六个行政区内没有自有房产,同时也不能有承包地、宅基地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的情况存在。已经购置过经济适用房、实施拆迁过程中已经获得最低套型面积标准待遇,或者现在正享受公租房的家庭,以及曾经购置过房产但在售出后不满三年的家庭都被排除在外,无法进行申请。
3.收入限制: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须低于我市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含)。
4.年龄要求:申请家庭的夫妻双方进行年龄合并计算时必须达到75周岁;对于单亲家庭,申请人的年纪要求是40周岁以上;如果是单身家庭,申请人必须满足45周岁以上。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公租房的申请范围主要针对的是具有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以下简称“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籍且尚未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的家庭,其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须低于我市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以内,并在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及市南部山区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0平方米。而且,单身家庭申请人的年纪需要达到30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年可支配收入须低于全市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之内,同样在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及市南部山区无自有住房。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在实施拆迁过程中已经获得最低套型面积标准待遇,以及正在享受公租房的家庭,都被明确排除了在公租房申请行列之外。
另外,申请人自家拥有的合法产权房屋(包含宅基地住房)、租赁的公有住房、已经办理预售备案的房屋、已经签署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是尚未搬入新居的房屋、已经完成产权转移或者享受到货币拆迁政策但尚未满三年的房产等皆被认定为申请家庭的住房。
解析:
济南市对廉租房申请所设定的条件主要有四点构成:
首先,必须拥有特定地区的户口,比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以及长清区等;
其次,要求在本次申请的六个市区,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市内六区”,以及济南高新区以及远离市区的南部山区没有住房、无法继承的土地、宅基地,同时每个家庭成员的住房面积必须小于等于十平米(含);
再次,申请家庭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要低于上一年度市里居民家庭平均水平的百分之六十(含);
最后,对于年龄的限制是这个家庭的夫妻加起来要超过七十或八十五岁,对单亲家庭就需要申请人年龄超过四十岁,而对单身家庭则要求超过四十五岁。
此外,市政府办公室还发表了一份名为《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里面明确规定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范围,即只有符合这些条件,并且其户口处在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这几个地方的人才能得到公平分配,这就保证了住房的公平性。直接以实物配租为主,不再进行租赁补贴,同时也取消了申请家庭户籍地、工作地两项限制条件。只要在本市从事地产业、服务业的各类从业人员,都可以申请公租房,从而实现了政策保障范围的最大化。还有一条明确的规定,已经购得经济适用住房、拆迁时曾获得过最低套型面积标准待遇,或者目前正被公租房服务的家庭,则不能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这样做是为了实现政策的公正性。总的来说,只有满足以上各种条件,才能申请到济南的公租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
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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