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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这个罪名,要是行为人在一段时间里不断地犯这个罪,但是却没被警察抓过的话,那么他做的这些坏事,造成的损失就得算总账了。这么做其实就是考虑到敲诈勒索这种事情挺常有的,而且通常会有连续的、重复的情况出现,所以把所有的损失都加起来,才能更加准确地看出他到底给社会带来多大的危害,以及他自己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2024-08-31 16:0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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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这个东西,人家把这个罪行的钱数算得很长久的,有一些条件下,就会累加起来计算。就是说要是有人在一段时间里面常常干这种敲诈勒索的事情,而且还没被警察关过的话,那他犯罪的金额就要像搭积木那样累积起来算了。这主要就是因为这种敲诈勒索的事老是重复出现,一次又一次的,这样子累计钱数才能真正反映出那些人做的坏事到底有多少,以及他们究竟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2024-08-31 15:32: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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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特定环境及条件下,敲诈勒索罪的犯罪金额得以进行累积计算。换言之,若犯罪者在某段时期内多次进行敲诈勒索活动且未曾遭受过刑事制裁,那么其所涉及的犯罪金额便应予以累加计算。这主要是由于敲诈勒索行为具备持续性与反复性的特点,通过累积计算方式能够更为精确地反映出行为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以及其应承担的罪责程度。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多次敲诈勒索”。
2024-08-31 15:09:1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