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房屋竣工验收未能达到预期标准,购房者有权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整改要求或选择终止交易并退房。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当商品房在交付使用之后,若买受人认为其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则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该房屋进行重新核验。经过严格的核验程序,如果确认房屋的确存在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情况,那么买受人将享有退房的权利;同时,对于由此给买受人带来的经济损失,房地产开发企业也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24-08-29 13:55:00 回复
倘若房屋验收未能达到相应标准,购房者可向房地产开发公司提出要求,对存在问题之处进行整改或选择退房处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后,若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则可依据相关规定委托具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重新核验。经过严格的核验程序,如确认主体结构确实存在质量缺陷,那么买受人将有权利选择退房;同时,对于因此而给买受人带来的经济损失,房地产开发公司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24-08-29 12:18:43 回复
解析:
若房屋验收标准未能达标,购房者可依照相关法规及合同约定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整改或退房请求。2、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如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可以依规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房屋进行重新检验。3、经检测确定确实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情况下,买受人享有法定的退房权利;4、对于由此给买受人带来的经济损失,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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