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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东省哺乳假标准怎样的?

罗* 青海-海南州 劳动保障咨询 2018.02.05 08:59:31 2679人阅读

我一朋友想要咨询一下律师关于2018年广东省哺乳假主要内容是怎么规定的,因为不怎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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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女职工产假不少于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社会保险机构发给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15—30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2018-02-05 09:04: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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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2018年广东省哺乳假标准如下:第
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

二,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难产(剖宫产以及产程中使用吸宫器、产钳等非正常顺产的平产手术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其享有的福利待遇。另外享受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2018-02-05 09:00: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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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哺乳假规定具体是什么?

    专业解答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 哺乳假一年(宝宝出生后一年计算,可以享受每天两次0.5小时的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为1小时。提前一小时下班或晚上班1小时(哺乳假含人工喂养。

    2024.06.06 11755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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