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非法集资所产生的债权转让是无法得到法律承认的。这主要是由于非法集资行为本身即属违法范畴,而债权转让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其成立需要满足诸多特定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首先,债权必须具有有效性;
其次,债权转让人和债权受让人之间必须就债权转让事宜达成明确的协议;
再次,被转让的债权在可转让的前提下,还需进行必要的转让通知。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非法集资所产生的债权转让是不具备合法性的。
非法集资所产生之债权的转让行为,在法律层面上被视为无效。这是由于非法集资本身便属于违法活动,而涉及到的债权自然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此外,债权转让需符合以下四个基本条件方能成立:
首先,债权必须具备有效性;
其次,债权转让人和债权受让人须就债权转让事宜达成协定;
第三点,该债权必须在法律规定的可转让范围之内;
最后,还需履行相关的转让通知程序。综上可知,非法集资所产生的债权进行转让,显然无法满足这些严格的法定要求,因而被判定为违法行为。
解析:
涉及非法集资之债权转让行为系属法律所禁止之行为。因为非法集资行为本身便已触犯了相关法律规定,其产生的债权亦属于违法债权。关于债权转让的法定要件则包括:
首先,该项债权必须为有效存在;
其次,债权转让人与债权承受人间须就债权转让事宜达成合意;
再者,被转让的债权在转让予他人之际,必须具备可转让性;
最后,债权转让完成后还需向债务人发出书面通知以告知其权利变动情况。因此,非法集资所产生的债权转让行为实属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专业解答不可以,会查出来。非法集资人被抓,需要等待案件办结,根据追回财物情况退赔。一般很难将全部集资款追回,严格来讲,非法集资的出资人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受害人,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是法院一般会判决被告人的非法所得予以追缴或者返还。
专业解答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非法集资一般是不能向业务员追偿的,非法集资的受害人只能向非法集资的组织者、领导者进行追偿。《刑法》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专业解答单位出纳是否承担刑事责任,要看其职务地位和作用,是否知道内情且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等情节。非法集资不管涉嫌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还是集资诈骗罪,对于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发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相应的规定处罚。
专业解答单位出纳是否承担刑事责任,要看其职务地位和作用,是否知道内情且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等情节。非法集资不管涉嫌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还是集资诈骗罪,对于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发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相应的规定处罚。
专业解答非法转让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将由县级及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处理,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转让方必须合法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遵循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费用,不得违反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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