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北法律咨询 > 张家口法律咨询 > 张家口合伙联营法律咨询 > 合伙企业有注册资本么

合伙企业有注册资本么

何* 河北-张家口 合伙联营咨询 2024.08.20 07:47:23 462人阅读

合伙企业注册资本

其他人都在看:
张家口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张家口公司经营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鉴于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因此在设立时必须积累一定数量和额度的资本作为其运营所必需的物质基础。
然而,对于合伙企业而言,由于不具备法人资格,故无需承担资本积累的义务。
然而,尽管如此,各合伙人仍需按照既定的合伙协议中所明确规定的出资方式、具体金额以及缴纳时间等条款,严格履行各自的出资义务。若有任何合伙人选择以非货币财产进行出资,则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所有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得以依法完成。

2024-08-20 11:11:00 回复
咨询我

鉴于各合伙人所设立之合伙企业并无法定注册资本之设定,乃因合伙企业本身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故,每一位合伙人应依据其在合伙协议中所载明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度及出资期限,严格履行自己的出资义务。对于以非货币财产进行出资的情况,依照相关法律以及行政法规之规定,若涉及到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则必须遵循相关程序予以妥善处理。

2024-08-20 10:08:23 回复
咨询我

解析:
鉴于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独立法人资格,其注册资本具有特定法律含义及作用,因此,有限责任公司必须遵守注册资本制度并按时足额缴纳法定注册资本金。
然而,对于合伙企业而言,由于其不具备法人资格,所以在设立时并不需要投入固定金额的资金作为注册资本。作为合伙人之一,您有责任根据合伙协议中约定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度以及出资时间节点,严格履行自己的出资义务。若您选择以非货币财产进行出资,则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在出资前完成相应的财产权转移手续,以保障合伙企业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2024-08-20 09:10:37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合伙企业与注册公司的区别注册公司与合伙的不同,大致有以下几点:1、注册公司为法人,有永久延续性。而合伙则不是法人,随合伙人丧亡而解散。2、注册公司与其成员属不同法律主体,两者权利义务不同。合伙企业与和各合伙人唇齿相依,资产和义务互通。3、作为法人,注册公司有的财产,能承担责任;合伙不具有的财产,合伙的财产由合伙人共同所有。无限合伙的合伙人互负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中的无限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责任。4、注册公司的行动准则是公司的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凡接受该大纲和细则的人,可通过持有股份而加入公司,成为公司的成员。但除董事、经理外,公司的成员并无经营权。各合伙人之间是通过合伙合约联接起来的,没有各合伙人的同意,第三人不能加入合伙。各合伙人(除有限合伙中的有限合伙人外)都能代表合伙和其它合伙人经营业务。5、注册公司成员的变动一般不会影响公司的存续,但无限合伙的成员或有限合伙中的无限合伙人的存亡、变动会导致合伙的。6、注册公司的股东并无保守商业秘密和负竞业禁止的义务,也无绝对信义责任。而合伙人之间则应相互忠诚不欺;7、注册公司所负责任的债务,只可向该公司追讨,其权利也只可由公司出面执行。合伙企业的各合伙人,可由合伙的债务被债主直接追讨。8、注册公司的成员或股东,不视为公司的代理人,不可使公司因其行为受束缚。合伙人可随时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外人订约,向外借债。9、注册公司的商誉属该公司,公司成员不得侵占,也不能擅用。合伙企业的商誉属合伙人共有。合伙人在拆伙后,可各自用原合伙企业名称。10、注册公司包括一些并非以营利为目的的公司,而合伙则必须以营利为目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数人之间可以形成另外一种非法人团体的联合,但不能组成合伙。11、注册公司的组织形式,由《公司法》详为规定,合伙的组织形式则相对灵活,只要不违反法律,可由合伙人以协议决定。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及要求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五个条件。1、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合伙企业合伙入至少为2人以上,这是最低的限额。最高限额未作规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同,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合伙企业不允许有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人。2、有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由各合伙人通过协商,共同决定相互间的权利义务,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合伙协议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合伙人的出资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缴纳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对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4、有合伙企业名称。合伙人在成立合伙企业时,必须确定其合伙企业名称。该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管理的有关规定。5、有营业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合伙企业要经常、持续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就必须有一定的营业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所谓必要条件,就是根据合伙企业的合伙目的和经营范围,如果欠缺则无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条件。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