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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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您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例如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者由原籍公安机关开具的身份证明文件;
其次,为了证明您在北京居住的时间足够长,我们需要审核您的居住期限证明,具体而言就是已经履行了至少5个月但未超过7个月的《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或者是已经履行了至少6个月并且仍然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者是在北京连续缴纳了6个月的纳税凭证或社保凭证,或者是有效的工作居住证;
最后,为了证明您在北京拥有合法稳定的就业、合法稳定的住所以及连续就读的情况,我们还需要您提供其中任意一项的相关证明文件。
1.身份证明文件:提交您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件、户籍本或原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以证明您的身份信息。
2.居住时间证明材料:请提供有效期已满五个月但未超过七个月的《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或有效期已满六个月且仍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亦或是在京连续缴纳六个月的纳税凭证或社会保险凭证,以及有效的工作居住证作为居住时间证明。
3.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之一:请提供其中任意一项作为您的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
解析:
1.身份证明文件:包括本人持有且经过验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由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2.居住时间证明文件:包括有效期已经超过五个月但不满七个月的《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或有效期已经达到六个月并且仍然处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者在北京地区连续缴纳了六个月以上的税收凭证或社会保险凭证,或者是有效的工作居住证。
3.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文件中的任意一种。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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