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借了20年没换的话,法院是会管的。不过,得看具体情况来决定。比如说,要是银行这20年来经常催你还款,而且催债方式都合理合法的,这样就等于这起案件的诉讼时效被暂停了。那法院肯定会受理这个案子并且开始执行。但是,如果银行没怎么催过款,或者催债的方式不合理,那可能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了。这时候,被告如果以此理由提出反对意见,那么法院也只能听他的,驳回银行的起诉要求。
银行贷款20年没还上的话,即使是打官司,法院也是会受理和执行的。但是具体还是得根据实际情况来看。比如说,这家银行要是这20年来一直都在依法、合理地追讨这个债款,导致诉讼时效出现了“重启”(就是重新计算)的话,那么法院就会毫不犹豫地去受理这个案子,并进行强制执行。可如果没有出现让诉讼时效重启的事情,而且已经过去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限,这个时候,欠钱不还的那个人要是拿这个做借口来推卸责任,法院可能就会拒绝银行的请求。
解析:
关于银行贷款逾期长达20年尚未偿还的问题,法院通常会启动执行程序进行处理,然而需对实际情况进行详尽的调查与分析。当银行在此20年间始终保持合法、有力的催收行动,从而引发诉讼时效的中止时,法院将依法受理并执行该案件。反之,若无任何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因素存在,并且债务已超出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限,债务人据此提出抗辩,法院则可能会拒绝银行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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