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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夫妻俩要离婚时,男方欠下的债到底会不会影响到女方?这个得看具体情况。比如说,如果男方借钱是为了家里的开支、搞事业之类的,或者说这笔债还是夫妻俩一起商量好才去借的,那就算离了婚,女方照样可能得背上这么一份负担。不过,要是男方偷偷摸摸地欠下了债,而且这些钱也没花在家里、没用来搞事业,甚至已经超过了正常家庭开销的范围,那通常来说女方就不用背这个锅。
2024-08-17 14:14: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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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夫妻俩闹到离婚这一步,那要看看这个男的欠下的钱到底是怎么回事儿,才能决定这事儿跟女的有没有关系。比如说,要是他欠人家钱是用在夫妻两人一起过日子的开销上,或者是搞什么生产经营之类的,甚至还可能是两个人商量好了才借的?那就算离了婚,恐怕女的也要帮忙还债。但是,假如这个男人欠人家的钱,是在女的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借的,而且这些钱也不是用来夫妻二人一起过日子、赚钱等等,再说了,这钱超过了一般的家庭花费的话,那通常来说,女的就可以说“这事儿跟我没关系”。
2024-08-17 13:36: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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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当夫妇决定离婚之时,关于男方所欠之债是否会对女方造成影响,须依据特定情形进行判定。假设男方背负债务是为了维护家庭共同生活、营运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是基于夫妇二人共同意思表示形成的,那么即使在离婚之后,女方仍有可能需为该部分债务担责。
然而,若男方所欠债务系在女方毫不知情的状况下发生,且此笔款项并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同时其数额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么在通常情况下,女方无需为此类债务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4-08-17 12:42:2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