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来聊聊这种情况吧。就是有些人倒霉催地多次收到别人偷来的东西。,要分情况看。比如说,如果这些收东西的人在之前就和那些小偷商量好了,或者他们帮着找地方藏起来,甚至给小偷偷目标什么的,那他们也算是团伙作案。但是,如果收东西的人只是在事情发生之后,他们收了那些脏货,而且事先并不知道这是小偷干的,也没参与其中的话,正常情况下,人家可不认为他们也是罪犯,只会被看成是帮助掩盖、隐瞒犯罪收入、收益的家伙。
2024-08-16 18:05:00 回复
你听过好多次“捡便宜”这个词吧?,捡来别人偷的东西不是每次都算做是偷盗的同伙,但是确实有时候会被判定成共犯。那到底能不能算是偷盗的同伙?得看好多情况才能确定。比如说,如果那个捡便宜的人在偷盗之前就已经跟小偷商量好了,或者在偷盗的时候给他们提供了什么帮助,比如提供了作案用的工具,告诉他们应该去哪里偷等等,那他就是偷盗的同伙了。但是,如果那个捡便宜的人只是在偷盗的事情做完之后,才去买那些偷来的东西,而且他根本就不知道这件事,也没有参与进去,那他就不算做是共犯,而只是单独的犯了掩盖、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解析:
多次实施赃物收购活动并不一定表明触犯盗窃违法行为,然而,确实存在着成为共同犯罪人的潜在风险。对于赃物收购者是否具备共同犯罪的要素,需要全面分析各种复杂的影响因素。倘若赃物收购者事先与该起盗窃事件的罪犯有着明确的合谋关系,或是在盗窃行动中给予了实质性的协助,如提供行动所需之工具、指引盗窃目标等,那么便有可能被视为共同犯罪人。
然而,若是赃物收购者仅仅是在盗窃行为已经完成之后,单纯地进行赃物收购,并且对整个盗窃行为毫不知情、并未参与其中,通常情况下不会被判定为共同犯罪人,而会独立承担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专业解答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多次收赃是否属于盗窃共犯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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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解答如果盗窃的人事前告知收赃人,商定销赃事宜,然后实施盗窃,则两人构成盗窃共犯,盗窃实施者为主犯,收赃者为从犯。如果一方盗窃后,才找人销赃,收赃人只能按收赃处理。
律师解析 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盗窃的人事前告知收赃人,商定销赃事宜,然后实施盗窃,则两人构成盗窃共犯,盗窃实施者为主犯,收赃者为从犯。 如果一方盗窃后,才找人销赃,收赃人只能按收赃处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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