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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印花税的科目和税率体系中,土地租用协议与企业经营权转让协议并不属于征税范围之内。因此,对于涉及出租土地行为的合同以及景区经营权转让合同等相关文本,均无需缴纳印花税。针对那些对所拥有的凭证无法明确其是否为应缴税项目感到困惑的纳税人,应积极妥善地保管好相关凭证,并适时地带至所在地的税务监管机构寻求专业鉴定。
2024-08-01 13:21: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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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现行规定,土地租赁合同以及经营权转让合同并不包含在印花税的征税对象和税率表之中。由此可见,关于出租方提供的土地租赁合同以及景区经营权转让合同等相关文件,并无需进行税金缴纳。如纳税人对于任何凭证仍然无法判明其是否具备缴税资格,请务必及时携带所涉凭证前往当地税务机关进行鉴定核实。
2024-08-01 12:42: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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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土地租赁合约以及运营权益转授协议均未列入印花税课征范畴之内。因此,涉及到出租土地的相关合同,以及旅游景点运营权的转让协议,都不用负担印花税这一重负。对于那些无法确认应否缴税的凭证,纳税人应遵循法律法规,尽快将相关证件送至当地税务主管部门进行鉴定。
法律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2024-08-01 11:19:1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