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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批捕之后,该案件通常将移交至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环节,然而,公安部门仍然有权力开展进一步的侦查工作以充实相关证据材料。在这段时间内,公安机关有义务向检察机关定期汇报调查进展情况,并且在检察机关的严格监管之下推进各项工作。若在侦查过程中发掘出新的事实或者重要证据,公安机关有资格申请变更之前采取的强制措施或者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释放。
2024-08-01 13:13: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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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被捕之后,相关案情通常会送至检察院予以审查起诉,然而,公安部门仍然具有在这一过程中开展调查取证,从而补充和完善证据资料的权力。在此期间,公安部门需向检察院定期报告调查进度,同时还须在检察院的监管之下有序开展各项工作任务。假如发现了新的重要事实或充足证据,公安部门亦有权利申请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进行相应的调整或者要求解除对于嫌疑犯的羁押限制。
2024-08-01 11:24: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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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之后,相关案件将普遍地进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然而,此举并不意味着公安机关无法继续进行案件的侦查活动以进一步充实和完善证据材料。在此期间内,公安机关有责任定期向检察机关报告案件侦查进程,而在此过程中,检察机关有权对公安机关的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与指导。若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了新的重要事实或者关键证据,他们有权依据法律规定提出申请,要求变更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甚至是释放其人身自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
2024-08-01 09:47:0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