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问企业重组债务需不需要打官司?这要看你遇到什么情况了。
首先,如果这家公司的总裁还不起欠别人的钱,而且他手头的钱也不够还所有的债,或者说他几乎没有还款的能力,按照我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的说法,这样的公司就可以按照这个法律来处理这些债务问题,比如让公司整顿整改,跟债权人商量怎样才能把债给还上,或者直接破产清算,也都行。要是公司的领导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提到的那些情况,他们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让公司整顿整改,跟债权人商量怎么还债,或者直接破产清算。再说说债权人,如果他们也还不起欠别人的钱,他们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让公司整顿整改,或者直接破产清算。当然,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重组债务可能会牵扯到很多人,比如说债权人、债务人、股东等等,所以他们之间可能需要好好地谈一谈,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个大家都满意的办法。如果大家谈不拢,或者在谈的过程中出了什么岔子,那可能就得走法律程序,也就是去法院告状了。所以到底要不要打官司,主要看重组过程中有没有法律纠纷,还有就是大家能不能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了,或者涉及到了法律规定的整顿整改、跟债权人商量还债,或者直接破产清算之类的事情,那就得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了。
关于企业做风险管理需不需要打官司这个问题,得看具体啥情况。比如说,这家公司的大老板要是真还不起已经到了还款期限的账单了,他们手头的钱又不够用来偿还所有的债务,甚至明显感觉自己快没法偿还了,那根据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第二条的规定,这家公司就可以照着这条法规的标准来清理它们的这些债务,包括重整、调解或是破产后的清算等等方式都行。再比如,这家企业的大老板如果真的发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里说的那种情况,他就可以去找我们国家的人民法院去申请重整、调解还是破产后的清算等等这个流程。还有就是,假设债权人们也还不了他们的那些到期的债务了,那么这些债权人们也是可以像上面提到的那家企业那样,他们也可以找我们国家的人民法院请求让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之后的清算等等这种解决问题的方式。而在实际操作上,要把企业风险给处理掉的话,可能会牵扯到很多方面,比如说跟那些债权人、债务人、股东们等人都要好好商量和谈妥。如果大家都不能商量出个彼此都能接受的办法,或者说在商量的过程中,产生了什么争执,那到了最后,可能就只能用法律程序来解决这些问题了,也就是说要找我们国家的人民法院去起诉对方。所以说,需不需要打官司,主要还是要看在处理风险的过程中有没有产生法律纠纷之类的事情,还要看看各方到底能不能用商量的方法把问题给解决掉。要是大家没法商量出个结果,或者说遇到法律规定的必须得有哪些步骤才能进行风险处理之类的情况,那就只好请律师走上法庭了。
解析:
关于企业重组债务问题,是否必须诉诸司法手段,需视具体事宜而定。若企业法定代表人无力偿还已届之期债务且资财匮乏足以覆盖所有债务,抑或陷入明显的偿还困难境地,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之规定,企业可依此法规清理债务,其中包括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等方式。若企业法定代表人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所列举的情形,则有权向人民法院提交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的申请。若债权人无法偿还已届之期债务,债权人亦可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破产清算的申请。在实践操作中,企业重组债务往往牵涉到债权人、债务人、股东等诸多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磋商与谈判。若各方未能就重组方案达成共识,或者在磋商过程中产生争议,可能需要借助法律程序加以解决,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是否需要诉诸司法手段,主要取决于重组过程中是否涉及法律纠纷,以及各方能否通过协商化解争议。若协商无果,或者涉及到法律规定的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等程序,那么便需要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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