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结婚手续过程中,确实存在需要填写相关申请表格的环节,且该申请表格涵盖了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在内的个人基本信息项。对于准备办理结婚登记的中国大陆居民,他们需要提供以下必要的证件及证明材料:
首先,需出示自身户籍册及其对应的身份证件;
其次,需提交个人所签署的“未婚兼与对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书。
确实如此,在进行结婚登记手续时,必须完成申请表格的填写过程,其中包括了相应的教育背景等个人信息的记录。关于我国内地公民办理结婚登记所需出示的相关证件和证明资料内容如下:
(1)供本人使用的户口薄及有效身份证件;
(2)以及由本人亲自签署确认的无配偶且与对方当事人无任何直接血缘关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法律声明文件。
解析:
确实是需要的。在正式申办婚姻证书之时,必须填写明确无误的申请表格,而在这份申请表格中,有一栏便是关于申请人学历状况的详细填写内容。对于那些在我国境内,依法进行结婚登记的大陆公民来说,他们应当提供如下所列的必要证件和证明资料:
首先,包括了本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等个人身份文件;
其次,还需要提供本人亲自书写并确认无误的书面声明,以表达其本人既未婚配,也与对方当事者之间不存在直接血缘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关联性。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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