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虚拟财产已然进行了交易并且被合法收购,找寻、索取此类财产时将涉及到侵权责任的问题。然而,若在交易达成之后采用任何非法途径来找回这些财产,那么这无疑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触犯诈骗罪。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虚拟财产在本质上与传统财产并无二致,但其价值却主要体现在特定的虚拟架构世界环境之中,即由运营商运用其服务器所构建的虚拟环境。换言之,如果某个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在另一个网络游戏、或者另一个服务器、亦或是其他运营商的平台上,乃至在现实生活中都无法体现出其应有的价值,那么它实际上就失去了其作为虚拟财产的意义。同样地,当网络游戏宣告结束(结束方式可能包括运营商的破产、服务器遭受攻击、玩家主动放弃等等),虚拟财产的价值也就随之消失殆尽。
2024-07-25 15:14:00 回复
当已经完成买卖交易的虚拟财产被重新索回时,操作者将被视为承担侵权责任的主体。在双方达成协议且交易完毕之后,若有人试图采用非法手段抓回先前出售的虚拟财产,这无疑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者甚至涉嫌欺诈犯罪。在法律理论层面,虚拟财产的属性和传统实物财产并无实质性差异,因此,如果某人通过盗窃的手法获得的虚拟财产数额符合刑事立案的门槛,那么他们将会面临盗窃罪的指控。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虚拟财产的价值并非仅仅取决于其本身的物质形态,更重要的是它所存在的特定虚拟架构世界环境,即由运营方使用其服务器构建的虚拟环境。换言之,如果某个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在另一款网络游戏、或者在另一台服务器、或者在其他运营方以及现实生活中都无法体现出任何价值,那么该虚拟财产实际上就失去了其应有的价值。同样地,当网络游戏结束(结束方式可能包括运营方破产、服务器遭受攻击、玩家主动放弃等)时,虚拟财产也会随之丧失其价值。
2024-07-25 14:07:52 回复
解析:
在经过合法买卖之后再试图找回,这种行为便构成了侵犯知识产权和不当竞争,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在交易达成以后采用非法途径去获取物品的行为,这属于明知故犯,甚至还构成了刑事犯罪,情节恶劣者将面临诈骗罪的指控。尽管虚拟财产在表面上看起来似乎与传统实物商品有所不同,但是实际上,它们的价值与物质财富并无二致。如果偷窃虚拟财产价值累积达到了可以起诉的范围,那么同样也会按照盗窃罪进行审判。值得注意的是,虚拟财产的价值体现于特定的虚拟架构世界环境之中,也就是说,只有在由运营商所运营的服务器所构建的虚拟环境下,这些虚拟财产才具有实际的价值。举个例子来说,如果某个游戏中的虚拟财产出现在另一款网络游戏、或者另一台服务器、或者其他运营商的平台上,或者在现实生活中出现,那么它就不再具备任何价值。当网络游戏结束时(结束的方式可能包括运营商的破产、服务器遭受攻击、玩家主动放弃等等),虚拟财产也就失去了其原有的价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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