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的话,通常是去被告住的地方那个法院找人管。那要是那个人死了?如果他住在哪里和平时总在哪个地方待着的地方是一样的话,就应该去找那儿的人民法院告状。如果他住在哪里和平时总在哪个地方待着的地方不是同个地方的话,你得找常住的那个人民法院去告状。还有种情况就是,如果他住在的地方或者平时总在哪个地方待着的地方是有好几个法院可以管的地方,那怎么办?这几个能管的人民院都可以管这件事。所以说,当那个人去世之后,你就得按照上面讲到的这些规矩来决定到底要告谁、在哪儿告了。
普通老百姓经常遇到的民事官司这个事儿,你关于打官司这件事,通常我们都得找被告的所在地法院去解决问题。但是,如果被告已经去世了的话,那就有点儿复杂了。这时候,我们就要看被告的家在哪儿,他平时住在哪里。如果被告的家和他平时住的地方是同一个地方,那就好办了,直接去找那个地方的法院就行了。但要是被告的家和他平时住的地方不是同一个地方,那就有点儿麻烦了,我们需要去找他平时住的地方的法院去处理这个事情。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被告的家或者他平时住的地方在两个以上的法院管辖区内,那这两个法院也都有权处理这个案子。所以,当被告去世之后,我们要按照上面说的这些规则来决定到底应该找哪个法院来处理这个案子。
解析:
民事诉讼案件,一般以被告之住所所在地即作为其管辖法院的设立标准。但若在此前提下,债务人不幸离世,而其住所地又恰巧与其经常居住地相吻合时,此时理应由该住所地所在的人民法院对该案享有管辖权。
然而,假设在此情况下,债务人的住所地并非其经常居住地,便应该将管辖权授予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行使。当涉及到债务人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分别位于两个及以上的人民法院辖区范围内时,则这几个人民法院均具有对此类案件的管辖权。因此,在债务人离世之后,我们应当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来确定相应的管辖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专业解答这几个能管的人民院都可以管这件事。所以说,当那个人去世之后,你就得按照上面讲到的这些规矩来决定到底要告谁、在哪儿告了。
专业解答当你跟别人发生了合同之类的纠纷,比如借钱,投资之类的,就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来决定哪个地方的法庭来管这个事情。比如说,你们之间的问题是跟哪个人有关的,或者跟什么东西有关的,都可以参考那些地方的法庭来审理。但是,这个协议不能违反法律规定的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比如说,如果你借给别人钱,那个人死掉了,他还有遗产的话,他的继承人就可以成为被告,参加到这个官司里来了。
专业解答在民事诉讼中,管辖法院通常取决于被告的居所地。若债务人为自然人且已故,则以其生前居所地或常驻地为准。若债务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则以注册地为准。如有多名被告且居所地分散,各相关辖区法院均有管辖权。据此,债务人去世后,应依法确定适格的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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