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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明确规定,实施盗窃公共财产及私有财务的行径,若数额达到了一定标准(即“数额较大”)或者出现其他不良情节时,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假设该团伙对四家手机店铺进行了盗窃,并且涉及并窃取了相当数量的财物,那么他们很可能会被判定为符合“数额较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条件,进而构成盗窃罪。
然而,对于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如何进行判刑,还需进一步考虑被盗物品的实际价值、盗窃行为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意程度以及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减轻量刑的情节。倘若涉案金额达到了当地法律法规所设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同时所有团伙成员都参与了盗窃行为,那么他们都有可能面临刑事追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即使是盗窃未遂但情节严重的情况,同样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然而,这一条款主要针对的是盗窃未遂的情形,而对于团伙盗窃四家手机店铺的行为,可能已经构成了既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4-07-23 12:24:5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