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重庆法律咨询 > 荣昌区法律咨询 > 荣昌区职务侵占辩护法律咨询 > 受托人能否构成职务侵占罪

受托人能否构成职务侵占罪

刘* 重庆-荣昌区 职务侵占辩护咨询 2024.07.21 08:19:45 394人阅读

受托人能否构成职务侵占

其他人都在看:
荣昌区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荣昌区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所明确的法律法规,职务侵占罪的施害人通常情况下应当是属于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在职员工。在特殊情况下,倘若受托人本身即是这些单位的员工,并且在其工作岗位上,采用非法手段将所在单位的公共财产据为私有,且非法占有的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时,他便有可能会被判定实施了职务侵占行为,触犯了职务侵占罪。然而,若受托人并非这些单位的员工,或者并未在其工作岗位上利用职务之便对公有财产进行非法占有,那么,该类受托人就难以为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也无法满足职务侵占罪的必备要件。因此,对于受托人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必须结合其实际身份与行为进行深入分析。若受托人符合上述所述的所有条件,那么他就有可能被判定为职务侵占罪的罪犯;反之,若不符合这些条件,那么他就不会被判定为职务侵占罪的罪犯。

2024-07-21 10:58:01 回复
咨询我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所述,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为公司、企业或其它单位内部的从业人员,但是对于代理人是否能够构成此项罪名,则需依赖于其详细的身份与行为特征进行解读。若代理人为公司、企业或其它单位内部的从业人员,且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利用自身职权之便,将本单位财产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那么该代理人便可被视为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嫌疑人。然而,若代理人并非公司、企业或其它单位内部的从业人员,亦或是并未借助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单位财产,那么该代理人并不具备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资格及构成要素。因此,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必须结合代理人的实际身份与行为特征进行深入剖析。若代理人满足上述条件,则有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反之,则无法构成职务侵占罪。

2024-07-21 09:20:47 回复
咨询我

解析: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限定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的相关从业人员。对于受托人是否能够成为该罪的犯罪分子,我们必须具体结合受托人的实际身份以及其行为进行深思熟虑。在特定情况下,若受托人本身即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员工,且他/她利用自身职务上所赋予的权力,将本应属于单位所有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那么这位受托人便有可能被判定犯有职务侵占罪。然而,若受托人并非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正式员工,亦或是他/她并未借助职务上的便利,以非法手段占有了单位的财产,那么这位受托人便无法满足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要求及构成要素。因此,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需依据受托人的具体身份及其行为进行深入剖析。若受托人符合上述条件,那么他/她很可能会被认定为职务侵占罪的罪犯;反之,若不符合这些条件,那么他/她便不会被判定为职务侵占罪的罪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4-07-21 08:34:01 回复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解释如下。1、犯罪的主体职务侵占犯罪的主体一般是有职务便利可利用,既可以是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例如董事、经理、监事或者其他主管人员;也可以是一般的工作人员,例如仓储、物流、财务、销售人员。2、犯罪的行为条件职务侵占行为的行为可以说是多种多样,根据刑法规定和司法实践,主要包括侵吞、窃取、骗取和其他方法。(1)侵吞:一般是指行为人利用合法主管、管理、经手、使用企业财物的便利,将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例如,收入不入账,据为己有;涂改账目、单据,缩小收入,加大支出,从中侵吞;多报消耗,加大报废物资数量;伪造支款凭证套取现金或顶库。(2)窃取:是指将自己合法主管、经手、管理的公司财物秘密占为己有。行为人实施这类行为时往往采取做假账、伪造现场、谎称被盗、丢失、被人抢劫等方法。这也是职务侵常见的行为方式。最典型的是公司财物的保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窃取公司财物,据为己有。(3)骗取:是指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将公司财物占为己有。例如,某公司经理以虚假的投资项目为名,将公司资金转入自己账户,占为己有。(4)其他方法:是指采取侵吞、窃取、骗取等方法以外的手段非法占有企业财物。手段一般包括:内外勾结;白条抵库;利用计算机;利用彩票、福利抽奖作弊等。3、犯罪的行为方式职务侵占犯罪的行为方式一般都是作为,但也不能排除特殊情况下的。(1)作为方式。一般包括:①通过制作、涂改等语言、文字行为,首先改变企业财物的所有权关系,然后据为己有。例如通过侵吞手段。②通过身体的行为,将自己保管、管理里的企业财物秘密改变为自己的所有物。例如,通过盗窃手段。③通过编造、涂改、填报、虚假陈述等语言、文字行为,将不应该由自己所得的企业财物非法获取。例如通过诈骗手段,多报消耗,加大报废物数量。④通过其他积极的作为手段,将企业财物据为已有。例如,以借用、试穿、试用的名义非法占有等。(2)方式。只能出现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因为单纯的,很难将企业财物据为己有。根据司法实践,特殊情况下的方式包括:①共同犯罪中,一些负有管理、经营职责的人员故意不履行职责,致使自己厅管理、经营的企业财物被其他同案人侵吞、盗窃、骗取,自己从中分成。这些人的不履行职责,是一种方式,与同案人的作为方式互相配合,共同构成侵占或者。②下属财会人员为了巴结一些负责人、领导者,故意为其虚报冒领差旅费、工资、补贴等,这些负责人、领导者事后明知是冒领,但无异议或者默认,将冒领的财物据为己有。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所谓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即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是指通过他人委托或依照契约或有关规定而为他人收藏、管理的财物,所谓他人的遗忘物,是指出于自己的本意,本应带走却因遗忘没有带走的财物,如买东西将物品忘在柜台上,到他人家里玩将东西遗忘在人家家里,乘坐出租车把财物遗忘在车里等。应当提出,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后者是失主丢失的财物,失去对财物的控制时间相对较长,一般也不知道丢失的时间和地点,拾捡者一般不知道也难以找到丢失之人。而遗忘物,则是刚刚、暂时遗忘之物,遗忘者对之失去的控制时间相对较短,一般会很快回想起来遗忘的时间与地点,回来寻找,而拾拣者一般也知道遗忘者是谁。遗忘物也不同于遗弃物,后者则是所有人或保管者不再需要而基于自己的意志加以处分而抛弃的财物。所谓埋藏物,是指为隐藏而埋于地下之物,如埋在自己院子里的钱财、埋在坟墓中的珠宝等。埋藏物不同于地下的文物,后者年代久远,具有历史、文化、科学、艺术价值,一般应属于国家所有。总之,无论是代为保管之物还是遗忘物以及埋藏物都必须是他人的财物。所谓他人,在这里仅指公民个人,不包括国家或单位。国家、单位之物基于委托或其他原因而由他人代管的,行为人如果非法占为己有,则应构成罪或者职务侵占罪,他人遗忘的财物,财物的所有权虽然可能是国家或单位的,但遗忘行为仅是个人行为,其应对遗忘之物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从本质上讲,仍属于遗忘者个人之物。至于埋藏物,国家和单位一般不会为了隐藏而埋于地,因此,不会存在本罪意义上的埋藏物。至于这些财物的表现形式,则可多种多样,既可以是动产,又可以是不动产;既可以是有形物,又可以是无形物;既可以是合法之物,又可以是违禁品、赃物;等等。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收受回扣构成职务侵占罪如何定罪

    专业解答接受回扣在特定条件下可能涉嫌职务侵占罪。若通过职权非法占有单位财产,且金额达标,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可认定为职务侵占罪。定罪量刑需综合考量回扣金额、主观意图及经济损失等因素。

    2024.07.07 2088阅读
  • 涉嫌职务侵占罪律师什么时候可以接受委托?

    专业解答特定公民涉嫌犯涉嫌职务侵占罪律师在该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或者是被讯问时,可以接受委托。委托律师处理纠纷,一般是需要支付律师费的。具体的律师费金额,则需要结合律师费收费标准确定。

    2024.09.04 1511阅读
  • 受委托人是否构成职务侵占?

    专业解答受委托人是否构成职务侵占,应当是根据其行为的状态,然后结合《刑法》当中所规定的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来进行综合的认定的。一旦构成该罪的,那么将会就是按照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来进行相对的处罚。

    2024.09.26 2422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