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同一份财产涉及到向两位或多位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的情况,在进行抵押物的拍卖或者变卖之后所获得的资金,其优先受偿权的次序将依据以下原则来确定:
首先,若抵押权已完成登记手续,则将根据登记的时间早晚来排列清偿的顺序;
其次,若存在一项抵押权已完成登记而另一项尚未登记的情形,那么已完成登记的抵押权将优先于未完成登记的抵押权得到清偿;
最后,若所有的抵押权均未完成登记,那么将按照各债权人的债权比例进行清偿。
在同一项财产上设定了两名或以上债权人的抵押权时,应依据以下原则对拍卖和变卖抵押财产所获得的收益进行优先受偿权排序:若该抵押权已办理登记手续,则需依照登记日期依次界定清偿顺位;若仅有一项抵押权办理了登记,另一项抵押权尚未登记,则已登记的抵押权将优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得到清偿;倘若所有抵押权均未办理登记手续,则需根据各债权人的债权比例进行公平清偿。
解析:
对于具备同样价值的财产同时向两位或多位债权人提供担保,在抵押物被拍卖或者变卖后所获得的当期款项,关于各债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依次应如何排列,法律明确规定如下:若该抵押权已事先进行了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则依登记完成的时间顺序确定其偿还额度;反之,若一项抵押权已经登记,而另一项并未履行有关登记程序,那么前者将具有优先于后者的受偿权力;
再者,如若所有抵押权均尚未实际登记,根据法律规定,则需按债权人各自的借债比例依次进行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专业解答对于同样价值的财产向多位债权人提供担保,抵押物拍卖或变卖后的款项分配遵循以下原则:已登记的抵押权按登记时间先后确定偿还顺序;已登记优先于未登记;若均未登记,则按债权人借债比例清偿。这一规定确保了抵押权受偿的公平性和有序性。
专业解答对于同样价值的财产向多位债权人提供担保,抵押物拍卖或变卖后的款项分配遵循以下原则:已登记的抵押权按登记时间先后确定偿还顺序;已登记优先于未登记;若均未登记,则按债权人借债比例清偿。这一规定确保了抵押权受偿的公平性和有序性。
专业解答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顺位抵押能否优先受偿,房屋抵押贷款怎么办理具体流程如下: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专业解答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顺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因为担保物权的设立方式非常多,比如抵押合同登记后才设立了担保权利,就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若抵押合同不需要办理登记,一般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没有登记的抵押权,都没有登记的,应该按债权比例清偿。
专业解答顺位抵押是能够接受优先受偿,且当事人在进行优先受偿的时候是由顺序要求的,一般都要按照登记时间来确定清偿的顺序,或者按照债权比例来进行清偿的,具体抵押情况还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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