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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头的说法,如果你们结婚以后,老公想要抛弃妻子,跟别人过日子去了,这样就叫做“跟别人同居”,这可是离婚的一个大原因。这时候,作为一直没有犯错的另一半,你有权利让他给你一些损失费作为补偿。电视上说,其实法院在处理这类事情的时候,不仅要看你俩的关系稳定不稳定,还有看你们为啥要离婚,然后还会看看你们家谁更有钱,再加上孩子怎么抚养这些事。要是法院觉得老公的做法真的给了你很大打击,而且他也找不出别的理由来反驳,那通常他们都会站在你这边,支持你离婚,并且或许会要求那个男人给你一定的损失费进行赔偿。
2024-07-20 12:25: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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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你老公跟别人好上了,还住在一起了的话,那就麻烦大了,这就是咱们说的“跟别人同居”,这可是会让你们离婚的一个重要因素。这时候,你这个无辜的受害者就可以向他要求赔钱。其实,法官在判的时候会看很多方面的东西,比如你们结婚多长时间,为什么要离婚,你们俩的收入怎么样,还有小孩儿怎么抚养这些事儿等等。如果法院觉得你老公确实已经跟别人同居了,而且他也找不到别的理由来反驳,那么法官通常都会站在你这边,直接判决离婚,说不定还会给你老公判罚一些钱作为补偿。
2024-07-20 11:38: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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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明确规定了,若丈夫存在出轨以及未经许可与他人共同生活的行径,此即为与他人之间形成非法同居的事实,故而此类行为也将成为导致夫妻离婚的诸多理由之一。在此种情况下,女方可以作为无过错的一方,依法向男方提出损害赔偿的要求。在具体的司法判决过程中,法官将会全面地审视当事人双方的具体情况,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婚姻关系是否稳固、破裂的根源何在、双方的经济状况如何、子女的抚养权归属等议题。倘若法官裁定丈夫的行为已构成涉及他人的非法同居事实,并且未能提供其他合法合理的反驳理由,那么通常情况下,法官会支持女方的诉讼请求,作出解除婚姻关系的声明,甚至可能同时命令丈夫向女方支付相应的损害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024-07-20 11:00:2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