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存在诸多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程度上两者有所不同;
其次,其在股权证明形式方面也各具特性;
再者,公司的设立方式也是两种制度下的显著差异之一;
另外,关于股东或者发起人的人数规定也是两个公司类型所特有的;
最后,股份转让的自由度也是个别具特色的。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又被称为有限公司)乃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结构中最为重要且应用广泛的一种组织形式,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法登记及注册手续;而另一方面,股份制企业则是指由三人乃至三人以上(至少为三人)组成的资金利益主体,以共同集资经营的方式实现自愿联合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股份制企业乃是顺应社会化大生产以及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之间较为适度的分离,对于强化企业经营管理职能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差异:
1)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在两个体制中的分离程度有所不同;
2)两种公司形式所采用的股权证明方式互不相同;
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所选择的途径也各异;
4)对股东或发起人人数的限制存在差别;
5)股份转让的灵活性在这两种类型的企业中同样呈现出不同。有限责任制(又称“有限公司”)乃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度时最为重要的一种组织形态,并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登记注册。相较之下,股份制企业则是由三个或三个以上(最少为三人)的利益主体通过集资经营的方式,自愿组合成的一种企业组织结构。股份制企业的出现,正是为了满足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日益发展,保护所有权的自主权,提高经营效率的需要,实现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适度分离,从而达到强化企业经营管理功能的目的。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差异:
首先,两者在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程度上有所区别;
其次,在股权证明形式上也不尽相同;
再者,公司的设立方式也各不相仿;
此外,对股东或者发起人的人数则有着各自的规定;以及,股份转让的自由度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别等等。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又被俗称为有限公司)乃是企业实施公司制度过程中的最为重要且广泛运用的一种组织形态,并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注册登记手续;相反地,股份制企业则特指由三位及以上的股东(最少三人为限)所联合组成的,采用集股经营方式的一种企业实体形态,这是为了满足现代社会化大规模生产和市场经济蓬勃发展的需求,同时也是为了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适当分离,使得企业的经营管理职能得以更为有效地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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