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非法金融活动中的两大常见罪名,“变造货币罪”和“伪造货币罪”的量刑标准有着巨大差异,前者最高可处以10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后者则可能导致无期甚至死刑的严惩,这无疑让准确地区分这两者显得至关重要。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比较这两个罪名,我们需要首先对其定义有一个清晰的认识。所谓“伪造货币”,可以解释为仿照真实货币例如人民币或者外币的外观设计,无论从图案、色彩还是形状等方面来看都与原型高度相似,然后采用印刷、复印、描绘、拓印等各种技术手段,制成类似于真实货币的假货,从而达到骗取他人信任并进行交易的目的。相比之下,“变造货币”则更着重于在原本的真实货币基础上或者以真实货币为主要原料,利用一系列如挖补、剪接、涂改、揭层等精细加工处置过程,改变原货币的数量、形式或者面值,从而实现某些不合法并且可能对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目标。
有关伪造货币以及变造货币罪行的量刑标准,我们可以得知伪造货币的最高刑罚是10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变造货币则属于更为严重的刑事犯罪,可能会导致死刑。这就凸显出准确地区分子二者之间差异的重要性。在法律术语中,所谓的“伪造货币”,是一种仿照人民币或者其他外币的图案、颜色、形状等要素,运用油墨印刷、复印、素描、拓印等多元化的生产手法来生成非货币类物品,并将其伪装成假货币的行为。相较之下,“变造货币”是指犯罪嫌疑人在真实货币的基础上进行再造,或者采用真实货币作为原材料,通过挖补、裁剪、涂抹、揭下表层等手段对原货币的数量、形态或价值进行加工处理,以达到改变其原有面貌的目的。
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变形货币犯罪的最高刑期为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然而对于伪造货币罪来说,其最高刑罚则可能高达死刑。因此,准确地区分这两种犯罪行为变得至关重要。要想对“伪造货币”和“变形货币”进行区分,需要理解它们各自的定义。
其中,“伪造货币”是指行为人仿照法定货币——人民币或外币的图案、颜色、形状等特征,运用包括印刷、复印、描绘、拓印等多种手法来加工非货币的物质,把这些非法创造的物质冒充为真实的货币。另一方面,“变形货币”则指行为人在真实货币的基础上或者利用真实货币作为原材料,通过挖掘、剪切、修改、覆盖等方式,对原有货币的数量、形态乃至面额进行加工处理,从而形成了改变后的新货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条
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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