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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他人拖欠借款且将电话号码列入拒接来电名单的情况,您有权提起诉讼维权。虽然某些情形下,朋友可能因疏忽或技术原因而无法接听电话,但若其故意隐藏踪迹若无其事地拖延还款,则此类行为构成严重欠款侵权事实。在正式进行诉讼之前,为了提高胜诉概率,您需准备好相关证据,例如借据、电话追讨借款过程的录音文件,以及借款划拨至对方指定账户的银行流水记录等等。
在正式启动司法程序之后,法院将会依据法定程序检查被欠款者名下的房地产、汽车、股票及储蓄等财产,以确保强制执行的有效性。如果欠款人仍未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偿还义务,法院有权利采取相应措施,如限制其离境外出等方式,以此确保债权人权益顺利实现。
2024-07-15 18:41: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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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他人久未偿还借款且电话已进入黑名单,此时即可考虑启动诉讼程序,因为电话未能及时接听或许并非其主观意愿所致,然而如为故意拒不还款并将你列入黑名单则可视之为恶意拖欠债务。
在提起诉讼时,务必提供借据、通话记录作为催款证据,同时提供借贷行为发生之时的银行账户交易流水以供核实。法院在审理强制执行案件之后,将会依法对被申请人名下的房产、机动车、证券及存款进行详细检索;对于无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规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诸如禁止离境等相应的限制措施予以处理。
2024-07-15 16:47: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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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1、当您发现他人拖欠欠款且已积欠多日并将您的电话号码加入了黑名单中,这种情况就完全具备发起诉讼的条件了,因为对方并非有意地接听电话不及时,然而为了逃避偿还债务的责任而采用拉黑方式便无疑构成了恶意违约的事实。
2、在正式起诉之前,您务必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借据、债务人承诺还款的通话录音文件,以及借款合同签署当日的银行交易明细证明等。这些都将成为能够支持您胜诉的关键性佐证材料。
3、在收到您的立案申请并确认管辖权后,法院将会对被告进行强制执行程序。在此期间,法院有权按照规定去查阅债务人名下的房地产资产、机动车辆、证券账户以及储蓄账户;如果被执行人仍然继续违反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那么法院则有权利为其发布禁止出境等针对性的限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024-07-15 16:47:3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