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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是可以通过购买或赠与等合法途径来增添所有权人的。原所有者会把产权交接到新的购买者手中,而经过房地产交易市场的正规办理手续与注册之后,只要购买者成功拿到了房子的房产证书,就能够顺利地完成房屋的过户流程了。
2024-07-15 16:01: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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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同样能通过买卖或赠与给他人进行过户。只需原有权利人将产权迁移至新的权利人处,随后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完成相应登记即可。交付房产证后,安置房便可顺利成交。
2024-07-15 14:34: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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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可选择以购房或赠送的方式,将安置房过户给他人。只需将原所有者对该房产的权利转移至新所有人即可,操作完毕后在房屋交易中心进行登记备案。若购房后已取回房产证,那么便可顺利完成过户流程了。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2024-07-15 14:13:34 回复